农业农村部对我市开展2020年上半年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抽检工作圆满结束

根据《农业农业村部关于印发〈2020年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的通知》(农渔20204号)文件要求,5月12日,农业农村部淡水鱼类种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湖北)一行3人来陕,对我市开展2020年上半年养殖生产环节水产品兽药残留进行监督抽检。

此次抽检在西安、安康两地市共抽检品40个,其中在西安抽检鱼样样品20个,抽检的品种主要以我市本地自产的草鱼和鲤鱼为主;监测的范围以我市省级水产原(良)种场、无公害产地及健康养殖示范场和普通养殖生产单位自养的水产品为主。

为确保此次抽检工作的顺利完成,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安排部署和市农业农村局的指示要求,市渔政站关军强副站长带领市站执法人员组织协调临潼区、长安区、灞桥区渔政站和受检单位,积极配合抽检小组开展抽样。抽检组先后对我市临潼、长安、灞桥三区的6个养殖生产单位(个人)、5个无公害产地及健康养殖示范场和1个省级水产良种场进行了药物残留定量超限检测和风险监控抽样。

抽检过程中,抽检小组严格按照农业部《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暂行规定》操作规范现场填写《抽样单》《付费单》、现场付费等程序抽取样品,所抽样品由检测单位按照市场价付费,并当场对所抽取养殖生产单位的鱼样去鳞、去肉进行前期处理,并按检测用样和备份用样分别包装,现场封样带回,确保了监督抽样工作的科学性和客观公正性。

抽检过程中,抽检小组随机在西安市临潼区新汇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西安市临潼区良友鱼种养殖场、西安市临潼区新源渔业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养殖生产单位抽取反映我市养殖生产环节所使用不同品牌的投入品饲料样品3个,投入品鱼药2个,现场封样带回实验室进行风险监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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