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切实抓好疫情防控期间农业生产全力做好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

2月17日,我市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区县、各部门严格落实属地责任,优先组织重点农业企业恢复生产,切实畅通农产品和农资流通渠道,切实抓好疫情防控期间农业生产和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

《通知》要求各区县、各部门要把农产品稳产保供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地方属地责任,正确处理疫情防控和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之间的关系,切实树立抓好当前农业生产就是为抗击疫情做贡献的思想,坚决不搞简单化的“一关了之、一停了之”。要统筹抓好生产发展、产销衔接、流通运输、市场调控、质量安全等各项工作,尽可能减少疫情防控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要公布热线电话等问题反映和受理渠道,将农产品稳产保供纳入本级疫情防控指挥机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解决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农业生产加快恢复、农产品充足供应。

同时,要高度重视农业企业、农业园区等经营主体恢复生产中人员不足的问题,积极组织人员优先恢复种植业、养殖业和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生产;不得阻拦农民到田间进行种植、除草、浇水、施肥等正常农事活动;对外出到附近村庄或我市境内跨区县从事农业生产加工的劳工予以放行。

《通知》指出,要立即组织辖区内重点农业企业恢复生产,优先安排从事种子、农药、化肥、农膜、饲料、兽药、冷藏、加工包装、畜禽屠宰等企业恢复生产经营,不得对有复工条件的企业以人员聚集为由阻挠其复工。加强产销对接,有序组织批发市场、商场超市、社区门店等商业网点复工开业,确保我市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不出现卖难、断供现象。

《通知》要求,要把打通我市农产品和农资流通渠道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严格落实农产品和农资运输车辆“绿色通道”政策,把粮油、蔬菜、肉蛋奶、水产品等农产品和种苗、农药、化肥、兽药、饲料等农业生产物料纳入疫情防控期间生产生活必需品保障范围。

在防控期间,不得拦截仔畜雏禽及种畜禽运输车辆;不得拦截玉米等饲料原料运输车辆;不得拦截畜产品运输车辆;不得拦截粮油、蔬菜、水果、肉蛋奶等“菜篮子”运输车辆;不得封村断路,确保通往畜禽养殖场、畜产品屠宰加工和交易市场等关键场所道路和本区域内“绿色通道”畅通。对涉及跨区域农产品和农业生产物料的调运,各防控检查点除必要的快速体温检测外,对运输车辆严格落实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等优先便捷通行措施,必要的地方可设立农产品运输“接驳区”,确保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运得出生产一线、运得到消费一线。

主办单位:西安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109号

电话及传真:029-86787504 029-86787469(值班室)

邮编:710007     邮箱:xanongyeju@163.com

网站标识码 6101000074       陕ICP备05011550号        陕公网安备610112020002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