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0年,我局围绕贯彻落实法治建设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农业农村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切实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及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对局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局主要负责人坚持把全面推进法治建设摆上“三农”工作的重要位置来安排,把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列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上和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同时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西安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西安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考核办法(试行)》等,做到带头学法、模范用法。

(二)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动法治建设中的核心作用。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依法治国理论的实际应用,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核心作用,能够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与全局中心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用之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三)周密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局主要负责人亲自安排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制定我局《关于贯彻落实建设更高水平法治西安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关于对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等,统筹推进全局法治建设工作。

(四)大力推进“行四问履四责、建设法治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活动。局主要负责人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紧盯市委“十项重点工作”,大力推进“行四问履四责、建设法治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活动,使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知责、明责、履责、尽责,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和规则意识,将各项工作置于法治框架下,及时、正确、充分、完全履职尽责。

二、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一)认真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和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认真分解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体系任务,制定印发我局《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关于贯彻落实建设更高水平法治西安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关于对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落实任务。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稳步推进,全面完成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各项任务。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从“行政效能革命”入手,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以涉农审批及市场准入为重点的优化涉农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取得成效。在前期“三集中三到位”基础上,高质量实现“最多跑一次”指标,重点开展“职权瘦身”和“监管强身”,做到“三个实现”。即:实现“审批最少”。对标“放管服”改革部署,落实省市行政审批优化简化要求,已取消、调整、下放了275项市级涉及农业行业权力事项,事项精简至119项。市级涉农行政许可38项,所有事项全部通过陕西政务服务网发布,实现了网上预约、网上受理、网上审批、邮寄送达,超过90%的事项实现了“最多跑一次”。实现“成本最低”。全面梳理清理涉及农业行政审批的收费项目及中介服务,实现了农业行业行政审批零收费、零中介。实现“效率最快”。会上通过了“一窗受理、一枚公章、集成服务”工作规范,所有市级涉农审批事项一律授权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受理办理,实现了审批事项与政务服务网的数据并联共享。积极探索“容缺”审批服务,推行“网上审批”“阳光审批”。二是认真开展深化减证便民专项行动。经过清理复核,梳理编制2项证明事项保留清单,无证明事项取消清单。三是认真开展市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对2020年以来出台的涉及市场主体活动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清理,未发现违反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文件。

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梳理制定13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我局省级平台已录入79名执法检查人员(含专家及管理人员)、605家企业门店。年度抽查计划已全部覆盖13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的所有的监督检查事项。共开展30次抽查检查,检查162家企业及门店。二是抓好“互联网+监管”工作。制定印发我局《“互联网+监管”系统数据录入制度(试行)》,创建、更新、维护国家和省级“互联网+监管”系统管理员账号、业务员账号。统计我局执法人员信息,并录入省级“互联网+监管”系统。全面梳理核对省级“互联网+监管”系统的监管事项清单,认领监管事项59项,涉及监管事项子项108项;填报检查实施清单14项;退还不属于我局的监管事项子项8项;对存在问题的15项监管事项子项提出修改建议。实现监管事项认领率100%,检查实施清单填报率100%。三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按照市信用办的统一要求,制定印发了《全市农业农村领域实施信用承诺制度的工作细则》《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任务清单》和信用承诺书规范文本,向社会公示了我局政务诚信承诺书。认真开展“双公示”工作专项治理行动,梳理补报行政许可信息7条。依托全省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信用陕西网站)实现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共享,不断加强信用监管,规范市场秩序。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积极推进立法协调工作。结合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计划重点内容,组织申报我局年度立法计划建议项目,提请修改《西安市蔬菜基地管理条例》。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草案)(征求意见稿)》《陕西省实施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征求意见稿)》《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第二稿征求意见稿)》《西安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征求意见稿)》《西安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规程(征求意见稿)》等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2.认真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开展了全面清理涉及与民法典、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市场公平竞争等重大方针政策违背或不一致的农业农村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清理活动,我局不存此类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

(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1.坚持依法决策。严格落实《西安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等进行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全年共召开局党组会39次、局长办公会14次。

2.注重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及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作用,有效防范法律风险。法律顾问依法依规审核局机关采购类合同文本117份,积极开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论证座谈、法条释疑解读等,确保全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稳步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严格按照五大领域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部署,稳步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制定了《西安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组建方案》。西安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挂牌成立,正式对外办公。一是明确综合执法职责,全面规范执法行为。根据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0年版)》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梳理汇总制定市县两级农业综合执法事项清单、市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范等。二是加快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步伐,做好机构成立和人员划转工作。建立内部管理和运行机制,强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积极协调省市司法部门,组织开展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培训和执法资格考试。局属7个单位承担执法职能的人员已划转至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24名人员全部通过了省司法厅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

2.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中省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建立健全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印发了我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完成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自查评估和督查迎检工作。

3.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对局系统执法情况进行了检查,不存在行政执法人员乱执法、选择性执法、牟利性执法现象。认真开展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邀请有关法律专家从执法主体、当事人认定、事实证据、法律适用、执法程序、文书制作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评查,积极选送优秀案卷,推荐参评省农业农厅和市司法局优秀案卷和优秀案例。

(六)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

1.加强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严格依法受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自觉接受社会公众、人大、政协等监督。今年共收到人大建议20件,政协提案37件,见面率、答复率、满意率均达到100%。

2.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及时组织局领导班子集中学习《西安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及《西安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考核办法(试行)》,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做到带头学法、模范用法。

3.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落实政务公开有关规定,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按月报送局系统“三大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8个,均在规定时限内回复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回复率达100%;通过局门户网站回复咨询和投诉21次,办理12345市民热线平台工单106件,回复率达100%。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切实做好信访工作。先后成立了信访维稳、全市农业系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评估、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网络安全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同志担任,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和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形成一级抓一级,人人参与的工作格局。扎实开展各类社会矛盾纠纷自查自纠活动,特别是在重大节日、重点时段,实行日零报告制度,做到及时掌握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对掌握的重点人员、重点事件逐一列出明细清单,逐级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时办结,并加大督办力度,努力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在本部门。截至目前,未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

2.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积极运用行政复议等方式化解矛盾,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在处置行政复议中,把工作主动前移,协同业务处室及时解决了因公开文件而引起省农业农村厅行政复议一案,最终申请人自愿向省农业农村厅撤回复议申请。今年,我局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八)全面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各处室、各单位按照普法责任制要求,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帮助农民群众学习法律、引导农民群众自觉运用法律来解决问题,用法律保护自身权益。

2.开展“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针对农村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宪法》《民法典》及农业农村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和法治乡村建设等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3.举办法治专题培训(讲座)。组织举办《民法典》、行政法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专题培训(讲座),开展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发放《民法典》《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书籍。

4.完成“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按照省市“七五”法治宣传教育的总体要求和安排部署,认真开展“七五”普法总结工作,完成了省农业农村厅、市委依法治市办“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任务,加强督导检查,统筹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按时完成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

(二)进一步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根据法治建设工作需要,及时补充法治工作专业人员,加强工作队伍梯队建设。同时,结合执法需求,配齐综合执法装备,提高行政执法质量。

(三)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培训。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和市委依法治市办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围绕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宣传活动,常态化开展宪法、民法典等宣传教育活动。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落实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通过组织和参加各级各类培训班、专题讲座、在线考试学习等,不断增强全体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法律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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