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农业机械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规范化,2025年1月9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农业机械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新标准定义了农业机械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明确提出了四项:一是拖拉机等农业机械违反规定载人 10 人以上的,以及超限、超载 100% 以上的;二是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在作业过程中,10 人以上非作业人员进入现场的;三是农业机械安全生产责任单位或相关个人未履行农业机械安全生产职责,存在未按规定及时消除在用农业机械制动或转向系统失效、主要安全防护部件缺失等风险隐患的;四是对于情况复杂,难以直接判定是否为重大事故隐患的,各地农业机械化管理部门可以商请有关部门或者组织有关专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等,研究论证后综合判定。
新《标准》与国家整体的事故概念体系实现了无缝对接,对精确识别农机重大隐患提供了高效的判定标准,在农机领域治本攻坚工作实践中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近年来,我市发生的农机伤亡事故多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在作业过程中非作业人员进入现场导致的。为有效防范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需进一步强化工作力度,全面加强对农机驾驶员以及农村群众的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其安全意识与操作技能。同时,加大对作业区域的安全巡查频次与力度,及时发现并劝阻在作业区域内捡拾农作物等危险行为,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全力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良好社会氛围,为我市农业机械化的安全、稳定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