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乡村空间站”申请创建条件

问:“西安乡村空间站”申请创建条件

答:“乡村空间站”创建村为行政村或相对独立的自然村。村庄“两委”班子团结有力,风正气顺,组织动员能力突出;集体经济组织机构和收益分配机制健全完善,作用发挥良好,具备较强的管理运营能力;集体建设用地、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等资源便于调整整合和开发利用;村集体经济年收益在50万元以上,水、电、路、讯、网(5G)、物流全部通达,垃圾、污水、粪污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100%。

(一)产业发展配套型乡村空间站:以远郊从事农业、果业生产的村庄为重点,村庄主导产业特色鲜明,年产值达到500万元以上;引入社会资本、经营主体参与生产经营,或有从事主导产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示范带动产业发展;村集体“三资”满足配套主导产业发展功能需求。

(二)平急转换安置型乡村空间站:以远郊优质旅游资源周边及相关道路沿线农旅融合发展的村庄为重点,有40间以上民宿、闲置住宅、中小学校舍等存量房屋建筑资源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等空间,具备嵌入隔离、办公等功能,“平时”用作旅游居住设施,“急时”转为隔离、安置场所的条件。

(三)城市功能承接型乡村空间站:以5年内暂不纳入城市建设规划的近郊城乡融合类村庄为重点,按照西安特大城市转变发展方式总体布局和顶层设计、整体规划的要求,具备盘活整合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等资产资源,腾挪建设用地指标,进行村庄改造建设,承接城市分解出来的教育、仓储、康养等功能的条件。

全市已经评选认定的“乡村空间站”不得重复申报创建。

近2年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村庄不予支持:村“两委”班子主要成员严重违法违纪;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发生群体性治安事件或重大刑事案件;发生其他受到市级以上通报事件。

主办单位:西安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109号

电话及传真:029-86787504 029-86787469(值班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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