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多措并举贯彻落实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今年以来,西安市农业农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四个最严”要求,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紧扣受众特点,坚持重心向下,做深做实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宣贯工作,把“新法”新规定新要求贯穿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落实到田间地头,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抓好宣贯工作的安排部署。先后印发了《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通知》《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若干措施的通知》,召开了西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现场推进会、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工作第四季度工作调度会等系列会议,对“新法”贯彻落实工作做出详细安排,层层发动夯实工作任务,并逐级对“新法”进行系统培训,逐条解释法条内容,对比新旧版本的修订变化,讲清讲透“源头治理、风险管理、全程控制”三大原则,确保对“新法”理解到位,宣贯到位。

组建宣讲员队伍,开展大宣讲活动。抽调100名市、区县业务骨干组成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讲员队伍,制定普法宣讲责任清单,做到定区域、定职责、定任务、定考核,11月20日前每个县区、开发区至少举办1次公开宣讲活动,11月底前每个镇街至少举办一期覆盖辖区规模主体的集中宣传培训活动,同步开展100名宣讲员进1000个农业生产基地联系10000名生产经营主体宣讲活动,把“新法”要点宣讲培训到区域每一位监管、检测、执法人员和生产经营主体,引导他们积极学法、全面懂法、自觉守法、主动用法,并印发“新法”宣传手册10000册,发放、张贴“新法”宣传彩页20000份,营造了全社会共建共治的热烈氛围。

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各方责任。充分利用“新法”进一步压实各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的有利契机,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承诺达标合格证等有关规定衔接工作的通知》,强化收购、储存、运输过程中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协调配合,确保农产品从生产到消费各环节的质量安全;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全市共划分一级网格1980个,二级网格145个,三级网格13个,四级网格1个,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格局;强化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推动落实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目前,全市12个涉农区县、开发区实现了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全覆盖。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治理。认真贯彻“新法”完善农产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管控的要求,以“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为抓手,启动实施“蓝盾1号”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聚焦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农机6大类农资,启动实施“蓝盾2号”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围绕贯彻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启动实施“蓝盾3号”农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围绕建立“权责明晰、上下贯通、指挥顺畅、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启动“蓝盾4号”农业综合执法效能提升行动。先后培育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30个、特质农产品67个,成为全国首个完成整建制成功创建全国名特优新高品质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试点的副省级城市。成功创建3个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2个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实现了农安县创建工作全覆盖。

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机制。立足实际落实“新法”要求,把法律确定的各项制度和要求转化为可操作、有考核、能落地的具体措施,建立健全随机抽查机制,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农产品品种的风险管控,对生产主体实施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加强农产品生产日常检查,重点检查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购买和使用、农产品生产记录等情况;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倒逼和引导生产;全面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APP”,健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数据库,目前,市级追溯企业达1944家,可追溯农产品1164个;强化监管执法,聚焦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严打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行为,严控常规药物残留超标;加强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达到1.7批次/千人,检测完成1.75万批次,全市主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整体合格率连续七年稳定在98%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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