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农业林业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省委省政府两办《关于印发<西安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陕办字〔2015〕44号),设立西安市农业林业委员会,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按照2015年10月16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印发西安市农业林业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市政办发〔2015〕86号)要求,我委的主要负责全市农业、林业、脱贫攻坚工作。主要承担中省农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起草农林地方性法规,编制发展规划,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指导全市农业生产,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产业化发展、植树造林、森林资源保护、农林科研和技术推广、畜牧业发展、农业综合开发和脱贫攻坚等工作。下设西安市畜牧兽医局和西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两个二级局,职能处室24个。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7年我市农林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服务城市、富裕农民、优化生态”目标,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全面落实“追赶超越”战略要求,不断强化农林科技支撑,加快转变农林发展方式。重点抓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突出园区建设,加大重点项目实施力度。加快推进长安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和沿渭、渭北两条农业产业带建设,重点抓好2017年度省级现代农业园区申报工作,认定新增市级以上现代农业园区15个,培育区县级农业园区40个以上。扶持灞桥区加快特色现代农业建设,力争在全市做出示范。

二是优化产业结构,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按照调优调好调顺的要求,在保证粮食总产稳定的前提下,适当压缩粮食种植面积,扩大经济作物、饲草种植面积,重点扶持畜牧业发展,开展马铃薯主粮化行动,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增加设施蔬菜面积,全年粮食总产稳定在160万吨以上,蔬菜、果品、肉蛋奶总产分别达到303万吨、100万吨、11万吨、8万吨和45万吨以上。

三是实施精准扶贫,加快农村帮扶脱贫步伐。重点抓好产业扶贫,促进中蜂、乡村游、猕猴桃、奶山羊等扶贫主导产业发展,健全行业扶贫、驻村帮扶考核问责机制,确保全市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高出全市农民收入平均增速,390个省级贫困村和国家级片区县周至县达标脱贫如期退出,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人。

四是坚持产管并重,全力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全年组织编制、修订农业地方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25项,新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10个,认定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40个,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40个。加强监测抽检力度,加强畜禽屠宰管理和动物防疫工作,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全年农产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

五是强化科技支撑,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深入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和入户工作,全年组织申报各类农业科技项目20个,培育职业农民1500人,其他各类培训10万人次。加快“互联网+”现代农业的推广应用,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全面提升农机作业水平,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

六是培育经营主体,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加强农村电子商务培训工作。继续做好市级龙头企业认定工作,加大休闲农业建设力度,继续开展十佳示范社、优秀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活动。全年农产品加工经营收入达到500亿元,休闲农业接待游客力争超过2000万人次,实现经营收入20亿元以上。

七是加大管护力度,深入开展造林绿化工作。巩固创森成果,加大植树造林绿化力度,全年完成造林面积3万亩。借鉴浙江成功经验,实施“五边三化三美”提升工程,在路边、水边、坡边、城边、村边等区域进行洁化、绿化、美化,实现城美、村美、景美,努力打造宜居生态环境。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积极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促进森林管护工作高效、有序开展。配合做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八是深化农林改革,全面完成各项改革任务。重点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启动清产核资工作。加快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在阎良、临潼、长安、周至四个区县开展试点。切实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完成国有林场各项改革任务。加快土地流转步伐,出台我市土地流转管理办法,推广长安薛拓土地托管模式,推广联耕联种、股份合作等经营方式,提高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水平。

三、基层预算单位组成及经费管理模式(西安市农业林业委员会本级汇总预算)

西安市农业林业委员会共有委属事业单位18个,总编制人数749人。分别为:西安市农业培训中心(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西安市农业信息网络中心(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西安市畜牧技术推广中心(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西安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西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中心(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西安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西安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西安市奶牛育种中心(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西安市农机监理与推广总站(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西安市果业技术推广中心(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西安市种子管理站(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西安市畜禽定点屠宰执法稽查队(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西安市林业技术推广中心(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西安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周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西安泾渭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西安市林木种苗管理站(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西安市小王涧林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

行政编制122名(含森林公安局政法专项编制17名)。其中,局级领导职数9名,实有12名,处级领导职数42名,实有39名。委属事业单位共有18个。其中,参公4个,全额11个,差额2个,自收自支1个,总编制690人,实有670人。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2016年年末全系统占有办公用房总面积71806.57平米,其中办公用房38487.04平米、业务用房12744.46平米、其他(不含构筑物)20714.91平米。使用车辆共计81辆,其中轿车64辆、越野车5辆、小型载客汽车5辆、其他车型7辆。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6年,农林发展面对复杂形势,克服多重困难,实现了“十三五”首战告捷,农林业和农村经济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各项任务指标全面超额完成。

一是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实现了“十三连快”,达到15191元,增长8.0%,连续七年超过城镇居民收入增速。

二是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幅提高。粮食生产实现了“十三连丰”,总产达到175.3万吨,单产332公斤。蔬菜、果品总产再创历史新高,分别达到330.7万吨和107万吨,肉、蛋、奶产量稳中有升,分别达到14万吨、12万吨和60万吨。

三是农业园区建设加快推进。组织开展了第四批市级现代农业园区认定工作,全年新增省级园区3个、市级园区20个。

四是扶贫开发取得重大进展。出台了《西安市产业扶贫指导意见》,成立了专门组织机构,重点抓了中蜂、猕猴桃、核桃、奶山羊、乡村旅游等五个带动能力较强的扶贫主导产业和林业生态扶贫,完成市级投入6500多万元。同时,按照精准扶贫要求,对全市7.1万户25.5万建档立卡对象再次进行了复查,该纳的纳,该保的保,该退的退,建档精准率高达98%。

五是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有力。不断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追溯体系,全面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机制,省、市、县以及企业自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已投入运行,已有161家企业和合作社开展质量追溯工作。2016年全市认定“三品一标”农产品60个,新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11个,主要农产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9%以上,继续保持全国先进水平。

六是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制定出台了我市《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实施意见》,积极推进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全市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到170家,实现经营收入438亿元;休闲农业接待游客人数1725万人次,实现经营收入19.26亿元;

七是农村改革工作稳步推进。土地确权颁证全面完成,共确权承包地341.31万亩,占应确权面积的96.8%,核发证户数74.17万户,占承包户总数的94.7%。国有林场改革工作进展顺利,市级土地流转信息交流平台建设工作全面完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发展,全市新增市级以上龙头企业20家、家庭农场124家、优秀示范社20个,十佳示范社10个,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392名,其他各类培训16.2万人次。

八是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2016年创森工作以来,全市累计投入资金195.21亿元,市域森林覆盖率达到48.03%,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2.62%,均超过国家森林城市指标。2016年9月,我市荣获“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七、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预算收支情况:其中基本支出预算8729.0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47022.21万元,合计:55751.3万元。2016年预算收支情况:其中基本支出预算7943.9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7173.25万元,合计:15117.17万元。2017年预算比2016年预算增加40634.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85.17万元,原因是工资升级晋档;项目支出增加39848.96万元,原因为科技转换与推广服务、执法监管、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补贴、林业防灾减灾、森林培育等项目资金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日常公共经费支出957.98万元,比2016年增加12.98万元,增加1.37%.经费增加原因为本年度人员数量增加。

(三)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2241.59万元,其中项目采购目录主要分为传真机、摄像机、笔记本电脑、录音笔,台式机、空调及部分专用农用物资、实验室装置、农林水利专用设备、绿化美化工程及维护、其他工程、网络服务费、定点印刷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较上年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我委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各种相关规定制度,引导各处室严格控制支出,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的结果。采取有效措施,压缩、取消、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使得“三公”经费各单项支出有所下降。

(五)部门预算名词解释

1.政府预算体系。具体包括四大预算,即: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这四大预算组成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2.一般公共预算。是指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透过一般公共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3.部门预算。是指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履行职能需要,编制的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年度财政收入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由基层预算单位开始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后执行。

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原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按照财政部规定的统一科目和口径统计的收入,包括地方固定收入以及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中地方所得部分。地方各级财政总收入减去上划中央、省收入即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5.非税收入。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性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原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也即通俗所称财政支出,指政府对上级转移性收入、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等有计划的分配和使用而形成的支出。

附件1 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财政拨款).xls

附件3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xls

附件2 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XLS

附件4 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xls

附件7 2017年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xls

附件5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功能科目分).xls

附件6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经济分类科目分).xls

附件9 2017年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XLS

附件8 2017年政府采购(资产配置、购买服务)预算表.xls

八、2017年专项资金预算情况说明

2017专项资金项目按照各类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使用和执行。

西安市农业林业委员会     

201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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