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农业委员会信息公开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编制《西安市农业委员会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行政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新闻动态:本部门相关工作动态和区县部门工作动态、综合信息及本部门相关通知公告。

  人事财务:公开本年度单位人事任免、财务预算决算、“三公”经费。

  规划计划:公开本部门规划计划进展情况;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及实施进展。

  应急管理:各类涉农应急管理办法和条例。

  业务信息:业务工作统计数据,业务工作涉及到需要对外公开的其他信息。

  政策法规:涉及农业类的政策法规等公开信息。

  组织机构:公开领导的分工、简历、照片;公开本部门、内设机构。

  (二)公开形式

  (1)通过“西安农业信息网”()公开政府信息。

  (2)通过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行政机关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西安市农业委员会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 申请受理:西安市农业委员会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受理机构:要求申请人:身份证、住址、单位、事业程序、西安市农委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 9:00-12:00 14:00-16:00

  办公地址:西安市凤城8路109号

  联系电话:86787504

  传真号码:86787480

  通信地址:西安市凤城8路109号

  邮政编码:710007

  电子邮箱:nyj@xa.gov.cn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需详细、准确,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3种方式提出申请:

  (1)书面申请。申请人向西安市农业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传真申请。申请人下载填写《依申请公开申请表》(附件)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下载地址:www.xaagri.gov.cn 事务办理→文件下载栏目。

  (3)互联网申请。通过西安农业信息网(www.xaagri.gov.cn)咨询建议栏目在线申请。

  (三) 申请处理:

  受理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申请要件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申请人补充相关信息后重新提出申请。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对于能当场答复的申请,将当场给予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申请人。

  (2)根据实际工作,经研究同意,可延长答复期限,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3)属于应当公开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出具《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4)属于不予公开的,将出具《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并告知不予公开的理由。

  (5)不属于西安市农业委员会公开的,将告知申请人;能够确定公开机关的,将告知该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出具《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

  (6)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出具《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

  (7)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出具《政府信息补正申请通知书》。

  (8)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如能作区分处理,将告知申请人,出具《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

主办单位:西安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109号

电话及传真:029-86787504 029-86787469(值班室)

邮编:710007     邮箱:xanongyej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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