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农业农村工作要点》的通知

市农发〔2020〕1号




各区县农业农村(农林水、农林)局,西咸新区农业农村局,高新区、国际港务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高陵区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周至县特色产业服务中心;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2020年全市农业农村工作要点》已经局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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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市农业农村工作要点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市委“十项重点工作”全面推进之年,做好农业农村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全市农业农村工作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紧扣打赢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两大目标,以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为总抓手,实施乡村规划、产业振兴、人居环境整治、脱贫攻坚、农村改革五大行动,抓重点、补短板、强基础、促落实,努力实现城乡规划一体、产业协同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城乡资源要素互动,加快城乡规划、产业、生态、资本要素四方面融合发展,形成重点工作示范引领、乡村振兴全面推进的良好局面,最大限度降低新冠肺炎疫情对“三农”发展的不利影响,确保小康之年农业丰收、农民增收、农村稳定。

一、切实抓好重要农产品增产保供

1.实施绿色粮食示范工程。在高陵、临潼、阎良、长安、鄠邑、周至、蓝田等7个区县实施粮食主产区县绿色示范区建设,建立示范区30个,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增施有机肥、病虫害统防统治等技术措施,强化关键时段田间管理,促进粮食单产水平不断提高,全年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400万亩以上,总产量稳定在120万吨以上。(种植业处牵头,农机处配合)

2.实施设施蔬菜提质工程。认真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各项要求,按照区域统筹、板块推进、规模发展的总体思路,以设施农业建设为重点,集成推广绿色生产综合技术,优化区域种植结构,打造区域特色品牌,加快形成西阎、沿渭、沿山、城郊等4条蔬菜产业带,全市蔬菜生产面积稳定在100万亩左右,总产达到300万吨以上。(种植业处牵头)

3.实施特色果业增效工程。启动国家葡萄西安市综合示范基地和葡萄新品种西安区试园建设,开展国家桃、石榴综合示范基地建设,持续推进标准果园、观光果园、葡萄酒庄、周至猕猴桃转型升级示范县建设,新增果园面积1万亩、新增果业提质增效标准示范基地建设面积1.5万亩,全市园林水果面积达到75万亩,年产水果达到93万吨。做好特色果品宣传推介,完成灞桥樱桃、临潼石榴区域公用品牌建设,进一步提升西安果业影响力。(果业处牵头,市场与信息处配合)

4.实施优势畜牧提升工程。以保供给、保生态、保安全、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三保一推”为目标,大力推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生猪生产恢复三年行动,到2020年底全市生猪存栏达到34万头、全年出栏达到54万头。大力培育奶山羊养殖大户、家庭牧场和专业村,鼓励引导社会资本、乳品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标准化养殖园(小区),加快构建“集体经济组织+企业+奶农”的奶山羊产业发展模式。重点发展肉鸡、肉鸭和蛋鸡生产,支持肉牛、肉羊养殖,因地制宜发展肉兔、肉鸽、鹌鹑等特种畜禽生产,丰富市场动物蛋白消费种类。加快奶业振兴步伐,建设优质奶源基地,推进奶牛精准饲喂管理,提升奶业高质量发展水平。(畜牧处牵头,兽医处配合)

5.实施健康渔业发展工程。全面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因地制宜,引导绿色养殖,重点发展池塘工程化、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模式,稳步提升稻鱼综合种养水平,引进新品种、推广新技术,拓宽休闲渔业,创建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完成产地水产品产量1万吨。加强渔政执法,组织开展中国渔政“亮剑2020”行动,落实渭河流域西安段禁渔期管理,全面禁止炸鱼、毒鱼、电鱼和密眼网捕鱼行为,持续开展打击整治破坏秦岭水生生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积极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强化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监管工作。(渔业渔政处牵头)

二、推进农村事业全面发展

6. 狠抓产业精准扶贫。把发展乡村产业作为稳步脱贫的治本之策和乡村振兴的根本基础来抓,持续加大扶贫产业支持力度,强力推进“十百千万”产业脱贫工程,提高贫困群众发展产业的收入水平。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经营主体带贫力度,健全完善主体带贫激励约束机制,总结、提炼、推广成熟的主体带贫模式,发掘、宣传、学习带贫先进典型,增强连贫带贫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严格落实“四不摘”政策,巩固扩大产业脱贫成果,探索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产业脱贫长效机制,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机衔接。(产业脱贫办牵头,产业处、合作经济指导处、政策与改革处、办公室、规划处配合)

7.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发挥典型示范引领,推进人居环境整治综合示范县、示范镇(街)、示范村建设。坚持进度服从质量,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探索推行农村粪污、垃圾资源化回收利用和厕所管护运维机制,统筹协调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深入开展“净美西安”村庄清洁行动,加快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加快健全村庄保洁机制,增设农民工公益性岗位,2020年实现行政村干净整洁全覆盖。(人居办牵头,社会事业处、计财处、畜牧处配合)

8.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协调推动有条件的村庄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健全农村公共服务体制机制,实施农村社会公共服务人才培训、引进。补强农村公共服务短板,加快实施农村片区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开展村史馆、农耕博物馆建设等试点。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推进村内道路、通组道路建设。围绕村庄改造提升,开展农村新型社区建设试点。支持引导农民工返乡创业,推动农业保险“提标、扩面”。(人居办牵头,社会事业处、发展规划处、计财处、产业处配合)

三、提升现代农业设施装备水平

9.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考核评价机制,全面完成2019年度14.7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7万亩高效节水示范项目农田建设任务。积极做好2020年度1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5万亩高效节水示范项目的规划、设计、申报,确保国家和省级项目的落地实施。认真做好地力补贴的测算发放,全面完成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和耕地质量保护等工作。(农田建设处牵头)

10.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推广。积极推进与涉农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加强西安都市现代农业综合试验站建设,丰富和完善“一站多点”的产学研合作模式;加强农业科技攻关,组织申报省、市各类农业科技项目20项;加大先进实用技术集成示范推广,推介发布农业主推品种和技术30项。组建乡村振兴专家服务团,聘用农业专家10人,担任我市农业科技发展顾问。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农业实用技术培训10万人次,全年培育高素质农民3000名。组织参加第二十七届杨凌农高会。(科教处牵头)

11.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认真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精心组织重要农时机械化生产,抓好农机深松整地项目实施、机械化秸秆综合利用、保护性耕作技术示范推广。完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监理,进一步提升“农机直通车”平台建设水平。2020年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6%以上,主要农作物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农机处牵头)

12.加强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以智慧农业建设为重点,推进农业信息化工作。运用地理信息和以物联网平台为依托,推动智慧农业建设。以我市1600个信息采集点为依托,加强数据采集工作。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做好农业信息进村入户暨新一轮信息站建设的安排部署,大力提升信息站市场化运营能力。依托“媒体+政务+服务”的模式推进信息入户工程建设,2020年益农服务社建设覆盖到80%的行政村。(市场信息处牵头)

13.加强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严格野生动物产地检疫管理。持续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全面落实监测排查、清洗消毒、调运监管、禁用餐厨废弃物喂猪、屠宰环节自检、流通加工环节抽检等现行有效防控措施。强化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加强以布病为主的人畜共患病防治,落实牛羊布病检测净化和调运监管等防控措施。健全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加强人员队伍建设,提升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完善病虫害监测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小麦粘虫、条锈病、赤霉病、玉米草地贪夜蛾等监测防控。做好鲤春病毒血症、锦鲤疱疹病毒病等水产重大疫情防控。(兽医处、种植业处、渔业渔政处分工负责)

四、推动农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

14.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和畜禽健康养殖项目,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8%。深入开展化肥、农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大力推进秸秆机械化、饲料化、肥料化利用,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加强农膜回收网点建设,推广“残膜有偿回收”和0.01㎜以上标准地膜使用,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80%。完成耕地土壤质量类别划分,推广安全利用技术,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积极开展农业生产性用煤改清洁能源检查指导,杜绝农业设施使用散煤。建立健全秦岭保护区农业污染防治工作机制,有序实施农业污染防治。(科教处牵头,畜牧处、种植业处、农机处、果业处、渔业渔政处、农田建设处配合)

15.促进农村一二三产融合。支持产业特色鲜明、要素高度聚集、生产方式绿色、辐射带动有力的园区,完善生产体系,延长产业链,提高建设水平,创建省、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快技术改造、装备升级和规模扩张,不断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能力。以规模经营为依托,以利益联结为纽带,打造一批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跟进、小农户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2020年认定市级以上现代农业园区15个,各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达到50家。(发展规划处牵头,产业处配合)

16.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启动家庭农场培育计划,持续做好家庭农场名录管理。开展合作社质量提升三年行动,修订《西安市市级示范社评定管理办法》,深入开展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继续开展“空壳社”专项清理,发展壮大单体农民合作社,培育发展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全年认定市级龙头企业15家,新增家庭农场100家、农民合作社300家。(合作经济指导处、政策改革处、产业处分工负责)

17.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推行标准化生产,实施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加强优质农产品认证,严格检验监测和执法监管,强化监管能力和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全面提升监管水平。全年编制农业地方标准和农业生产技术规程25项,包装农产品上市追溯覆盖率达到80%以上,完成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15个,快速抽检农产品不少于15.4万批次,定量检测2530批次,农产品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监管处牵头,标准与检测处配合)

五、深化农村改革加强乡村治理

18.稳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完善承包地初始登记、变更登记、矛盾纠纷调处协调工作机制。分级开展仲裁员培训,增加专业能力。做好确权登记颁证信息便民化管理,力争全年农村承包地证书发放率93%以上。指导阎良区做好“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先行试点”工作。组织开展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利用现状调查,逐步建立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宅基地管理。指导高陵区、长安区、鄠邑区开展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试点示范建设,稳慎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政策改革处、合作经济指导处分工负责)

19.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任务。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做好清产核资、成员界定、股权设置、成立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等重点工作。加强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完善相关监管制度,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加强集体经济组织董事长、监事长及管理人员的培训指导,提高管理和发展能力,打造一批集体经济发展示范村,力争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确保20%以上的村集体年经营收益达到5万元以上、10%以上的村集体年经营收益达到10万元以上。(政策改革处牵头)

20. 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认真贯彻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和措施要求,跟踪指导5个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建设,推动全市乡村治理试点建设,打造乡村治理先进样板。协调组织、宣传、政法、民政、司法等部门加强工作指导,构建协同推进的乡村治理体系。通过多种形式促进农村集体资产财务公开,加强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监督。落实减轻农民负担有关要求,加强农民减负工作。深化行业乱象整治,探索建立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全面纵深推进农业农村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庆丰收、迎小康”为主题,办好农民丰收节和大西安农民节。(合作经济指导处、政策改革处、市场信息处分工负责)

六、强化“三农”工作政策制度保障

21.加强“三农”工作统筹协调。强化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切实加强党委农村工作机构建设,强化人员力量配备,完善党委农办运行机制,把加强党对农村工作领导的要求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党委农办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促指导作用,做到对内有力统筹、对外充分协调、对下强力推动,形成全面推动“三农”工作的合力。(秘书处牵头)

22.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进执法体制改革,组建西安市农业执法支队,强化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提升基本装备保障水平。持续优化简化细化许可审批事项,全面提升涉农审批许可“法治化”“标准化”“便利化”水平,探索建立“容缺”受理办理机制,破解“准入不准营”“准营不准入”现象。认真抓好执法监督和法治宣传教育,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人事处、行政审批处、法规处分工负责,计财处配合)

23.强化干部队伍和纪律作风建设。巩固实施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围绕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工作任务,深入基层了解实情、研究对策、提出建议、推动工作。弘扬奋斗担当精神,科学应对“三农” 领域各种风险挑战,提升干部综合业务素质,打造“一懂两爱”干部队伍,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重大斗争中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准则》《条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制定出台《农业农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管好用好资金项目,坚决守住廉洁底线。(机关党委、人事处、计财处分工负责)

24.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落实。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及我省《实施办法》和中央和省委、市委“一号文件”,推动完善乡村振兴政策制度体系,加强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督查。突出试验示范,加快推动5个省级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步伐,同时启动一批试验区建设项目。启动10个以上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抓好幸福新农村示范村建设,为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引领示范。按照规划布局,指导有关区县启动农业经济开发区建设工作。(农办秘书处牵头,发展规划处配合)

全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委“一号文件”,扎实做好农业农村各项工作,全力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坚决稳住农业基本盘,守好“三农”战略后院,发挥经济社会压舱石作用,为打赢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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