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农业农村局对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341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B

签发人:赵向军

市农函〔2021〕95号

王晓如委员:

您在西安市政协第十四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脱贫攻坚后加快乡村振兴的建议》(第341号)收悉。首先感谢你对西安乡村振兴工作的支持与关注!您在提案中就乡村振兴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在此表示感谢!现就我市乡村振兴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乡村振兴情况

十八大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乡村振兴工作,分别印发了《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谱写新时代大西安“三农”发展新篇章的实施意见》《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奋力开拓“三农”发展新局面的实施意见》《关于扎实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 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实施意见》,为我市乡村振兴工作做出了全面安排部署。同时,市委将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发展工作列入市委“十项重点工作”,印发了《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安排三年时间,聚焦“五大行动”,持续推进,久久为功。市委、市政府坚持一月一调度、一季一考核,解决乡村振兴面临的矛盾问题,把乡村振兴作为一把手工程,强力推进,我市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工作持续发展。2020年农村居民人均收入达到1.5749万元,总量位居全省第一,增速连续16年超过城镇居民收入。涌现了长安唐村中国农业公园、高陵田园梦工场等十多个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发展典型,在全国、全省具有较大的影响力,是我市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发展路径的具体实践。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及努力方向

2021年,我市乡村振兴工作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全省农村工作会议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新形势新任务,坚持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农业现代化与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并推进,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增加农民收入为重点,以防止规模性返贫为底线,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 做精都市现代农业,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深化农村改革,构建城乡融合的产业体系、空间体系、人才体系、社会治理体系,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奋力谱写西安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有力支撑,走出一条西安特色的乡村融合发展新路径。

(一)构建城乡融合产业体系。加快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优化农业产业布局,着力打造“三区一带三基地13+6集群”发展格局,加快构建具有西安特色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在稳定果业面积的基础上,加快品种改良,创新栽培模式,推进以时令水果为代表的果业提质增效。做强高效设施农业,提升现有设施农业生产水平,强化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扶持,推动蔬菜产业和特色果业稳步发展。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持续推进阎良、临潼、蓝田等区县奶山羊基地建设,加快奶山羊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

(二)构建城乡融合空间体系。完善“三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完成三条控制线划定工作,合理配置土地资源,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推动形成科学有序的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格局。因地制宜实施村庄规划,按照“集聚提升类等建设需求量大的村庄、特色保护类村庄加快编制,城郊融合类的村庄可纳入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统筹编制,搬迁撤并类的村庄原则上不单独编制”的原则,继续开展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试点工作,探索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路径。

(三)构建城乡融合人才体系。支持各涉农区县、开发区结合自身资源禀赋,创新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机制,建设农业院校、科研院所、推广机构、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多方参与的培训基地,逐渐形成政府统筹下的“专门机构+多方资源+市场主体”的农村实用人才培养体系。实施高素质农民学历提升行动,打造农业领军人才、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技术能手为主体的高素质农民队伍。加强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深入推行农业科技特派员制度,组建特派员产业技术服务团,培育农村科技示范户。优化调整选派乡村振兴驻村第一书记长效机制。

(四)构建城乡融合治理体系。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有序开展乡镇、村集中换届,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村“两委”班子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巩固现有“一肩挑”成果,提高“一肩挑”质量。与换届同步选优配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加强与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沟通协作、有效衔接。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推进村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落实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和“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让党的创新理论“飞入乡村百姓家”。深化农村移风易俗,发挥“一约四会”作用,抵制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五)持续深化农村改革。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制不动摇,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不动摇,协调推进阎良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鼓励新型经营主体采取土地租赁、股份合作等多种方式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建立土地征收公共利益认定机制,定期更新区片综合地价。完善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政策,实行负面清单管理,优先保障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用地,开展完善乡村产业用地保障机制改革试验。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明确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流程。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稳慎推进高陵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探索“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和管理信息网络平台功能,提供综合性交易服务。全面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计量设施建设尾留项目,强化计量设施建后使用管理。深入推进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持续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加快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社建设,打造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

(六)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实施农村公路畅通工程,加强建制村通硬化、通客车“两通”动态监测。开展创建标准化规范化供水工程活动。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加快乡村电网建设,提高电网装备水平和设计水平,持续提升农村供电质量和保障能力。推进燃气下乡,支持建设安全可靠的乡村储气罐站和微管网供气系统。实施数字乡村建设行动,鼓励有条件的乡村开展第五代移动通信(5G)建设试点和创新应用,推动千兆光纤网络、物联网向农村延伸。实施村庄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加强乡村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农业产业的关心和支持!对以上答复有不满意的地方,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尽力做好相关工作,共同推进我市乡村振兴工作取得不断进步!


                                                                                            西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30日


主办单位:西安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109号

电话及传真:029-86787504 029-86787469(值班室)

邮编:710007     邮箱:xanongyeju@163.com

网站标识码 6101000074       陕ICP备05011550号        陕公网安备610112020002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