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农业农村局对市第十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0080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B

签发人:杨稳胜

市农函〔2022〕40号

陶锦翔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食品全链条监管,守护好百姓舌尖上的安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源头监管,建立可追溯体系”的答复

近年来,我市多措并举推动食用农产品源头监管。一是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根据食用农产品区域产业特色和质量安全监管需要,设立了8个市级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站,分别承担全市草莓、甜瓜、樱桃、大杏、葡萄、猕猴桃、石榴和设施蔬菜的质量安全风险因子识别、监测、预警以及隐患的动态跟踪与营养品质评价等工作,并从2018年开始逐年召开全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会,分析研判食用农产品生产全过程存在的风险因子和隐患,提出解决对策和方案,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了科学依据。二是推进食用农产品智慧监管。截至2021年底,全市1803家种植企业纳入市级追溯平台管理,养殖企业200家实现可追溯。三是强化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先后开展了迎“双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大检查、十四运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检查以及“双随机”执法检查等系列工作,启动了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和化肥、农药、兽药使用减量行动,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有效加强。如,2021年,针对群众关心的“瘦肉精”问题组织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累计出动检查人员683人次,检查饲料、兽药等经营门店47次、饲料及添加剂生产企业84次、养殖场户3000次。四是强化农业综合执法。先后开展了迎“双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大检查、十四运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检查以及“双随机”执法检查等系列执法工作,赴全市各区县联同区县执法队伍开展专项执法检查。2021年,共出动执法人员565人次,执法车辆146台次,办结农业执法案件30起。针对您提出的建议,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工作:

(一)持续加强食用农产品风险评估预警。加强风险监测结果运用,坚持常态化开展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定期会商,加强实验室及专家团队建设,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针对隐患大的食用农产品品种和环节,明确高风险问题清单、整治清单、区域清单,强化风险研判、巡查检查、暗访暗查,有效防控风险。对监测发现的具体问题快速反应、追根溯源,找准风险“病灶”,依法整治问题产品、违法违规行为,举一反三落实管控措施。

(二)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聚焦“一只鸡”“三棵菜”等11类重点品种,深入推进“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按照“一个问题品种、一张整治清单、一套攻坚方案、一批管控措施”精准治理模式,分品种健全主体档案,拉网式开展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对重点品种、重点主体推行“一对一”监管,有效解决禁限用药物使用、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该项工作启动以来,已累计出动监管执法人员658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1626家次,发放宣传资料13159份,开展培训127场次、1790人次,目前正在继续稳步推进。

(三)扎实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化工作。把化肥农药减量化作为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内容,推广应用新型肥料和高效低风险农药,优化施肥用药模式,推广绿色防控模式,推动农业生产方式全面绿色转型。今年以来,先后在鄠邑区召开全市2022年小麦条锈病防控暨抗灾强管工作现场会,在长安区召开小麦抗灾强管穗期“一喷三防”工作会,对科学减量用药,做好小麦病虫害统防统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4月下旬,到西咸新区、长安区、鄠邑区、阎良区等区县开展实地督导,重点围绕“菜篮子”产品农药及化肥减量化工作对农资经营门店和“菜篮子”产品基地进行检查。

(四)持续提升农业综合执法水平。密切与公安、市场监管部门的协同协作,完善沟通会商、协同执法、行刑衔接、联合惩戒机制,提高监管执法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从源头上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今年3月份,我局对今年的农资打假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并会同市公安局印发《全市打击涉农领域违法犯罪专项联合行动工作方案》,召开了行刑衔接联席会议,截至目前,共出动农业执法人员和农业技术人员631人次,重点查处销售假劣农药、禁用农药、假冒伪造农药登记证、假冒化肥、种子等违法行为,共抽查门店近1000家,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震慑。

二、关于“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市场,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标准”的答复

2019年机构改革后,按照职能分工,农业农村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场监管部门监督管理。但为加快我市食品加工业发展,我局积极推动产业布局优化,2019年以来,先后印发《关于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西安市农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认定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等文件,经创建主体申报、区县初审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2020年认定了石羊肉鸡等18家联合体为市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同时,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行动,先后下发了22个市级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示范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2021年全市收获夏粮220.5万亩,实现了我市夏粮生产历史上的“十七连丰”;播种秋粮193.6万亩,超过省上下达的181万亩秋粮播种任务12.6万亩,为我市食品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了有力支撑。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工作:

(一)建立健全高质量农业标准体系。从我市农业产业发展需求出发,立足全产业链标准化,针对认证产品标准规程薄弱环节,2022年制修订地方标准、技术规程不少于20个,形成一批覆盖生产、分级、包装、储藏等关键环节的标准综合体。同时依托技术推广力量,把标准细化、实化成易于推广的绿色生产技术,开展进村入户、到企到点宣传培训,指导督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按标生产、对标提质,增强绿色优质食用农产品供给能力。

(二)扎实开展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试点创建工作。2020年12月4日,西安市政府向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申请创建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试点。2021年2月19日,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发函批复同意。我们按照试点工作要求,积极与国家农安中心、省农业农村厅等相关部门对接,制定了试点创建工作方案,并有序推进工作落实。至2021年底,共有44家包装标识试点企业上报农业农村部审核,52家全程控试点企业通过部中心评审, 41家生态环保投入品试点进入公示,10个名特优新农产品已获农业农村部颁发证书。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快推进该项工作,确保试点任务圆满成功。

(三)加快推动现代都市农业发展。立足西安实际,积极组织实施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行动和蔬菜生产基地产业带建设工程,强化粮食蔬菜稳产保供,重点在稳定粮食生产的基础上,深入实施“3+X”工程,促进瓜菜水果提质增效,推动东部以奶山羊及奶牛产业为核心的奶业产业集群和西部一猕猴桃、葡萄为核心的果业产业集群发展,推进“一村一品、多村一品、一县一业”,做精特色产业,丰富农产品攻击,推进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三、关于“加强食品认证制度,完善体系监督管理”的回复

近年来,我市持续加强食品认证制度,完善体系监督管理,取得了阶段性进展。一是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抓,积极推进标准化生产,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强化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形成了良性互动、有序参与、有力监督的社会共治格局,如2021年,结合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复审问题整改工作,我局印发农产品质量安全告知书、农产品安全生产承诺书各10000份,组织各区县、开发区农业农村部门到种植企业、畜禽养殖、水产企业、农兽药门店做好发放和签字、张贴,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讲活动,取得了良好成效。二是加快推进“两品一标”认证。先后完成樱桃、胡萝卜、番茄、甜瓜、杏、葡萄等11个产品绿色食品认证。积极推荐蓝田大杏、灞桥樱桃、周至猕猴桃、临潼石榴等4个地理标志农产品,临潼石榴地理标志农产品列入2021年地理标志保护工程项目。截至目前,全市共培育绿色食品79个、有机食品1个、地理标志农产品13个。三是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合格证工作。全市11个涉农区县、开发区实现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市涉农区县农业合作社、企业共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共1155205张,附带上市产品175119.09吨。四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机制,全市共划分一级网格1980个,二级网格145个,三级网格13个,四级网格1个,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立体覆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格局。五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制定出台了《西安市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以五项制度为重点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目前,诚信体系建设顶层设计基本完成,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制度基本建立,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基本覆盖。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管理。将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种养大户、畜禽屠宰企业等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资经营门店全部纳入监管名录,重点加强对农产品生产经营的服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落实生产记录、质量承诺和从业人员培训制度,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管理、农兽药休药期(安全间隔期)等规定,进一步夯实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的基层基础。

(二)切实加大“两品一标”和名特优新农产品认证力度。持续推进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及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登记,培育名特优新农产品和特质农品,加强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后监管,深入推进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打造一批优势突出、品牌知名度高、市场竞争力强的绿色优质农产品。今年一季度,已制定良好农业规范认证企业体系文件10家,完成10个特质农品产品的抽样送检工作和猕猴桃、核桃、石榴、黄瓜、西红柿、辣椒等6个农产品绿色认证、1个有机食品认证。

(三)持续强化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加大合格证制度宣传培训力度,指导主体完善生产记录、加强自控自检,真实、规范开具合格证。坚持“谁生产、谁承诺”“谁开具、谁负责”,加强对开证主体的监督管理和带证产品的质量抽检,对虚假开具、承诺合格而抽检不合格的依法处置,纳入重点监管名录。

(四)不断完善镇街网格化管理体系。按照“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对标“有机构、有人员、有场地、有设备、有经费、有制度”,完善标准化乡镇监管站建设,明晰监管职能职责。组织开展乡镇监管员、村级协管员、企业内控员、社会监督员业务培训,加强对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户标准化生产、安全用药、规范开具合格证的监督指导。

(五)加快推进农安信用体系建设。将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立诚信基本规范和信用评价准则。用好入网追溯手段,健全生产主体名录,完善规模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公布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领先企业。做好质量信用监测和动态评价,推行“红黑榜”制度,从行政许可、政策支持、市场监管等方面推进信用管理,逐步实现由产品监管向主体监管转变。

四、关于“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构建全链条监控网络”的回复

近年来,我市在强化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构建全链条监控网络方面积极探索实践,取得一定成效。一是强化抽查监测。以全市主导产业和“三品一标”认证企业为重点,兼顾小型农产品生产主体和散户,以禁用农兽药为主要抽检参数,均衡性开展食品抽检工作,2018年至2021年,抽检定量计划和速测计划的完成率均超过100%,实现了重点领域、重点品种和重点参数检测全覆盖,对监督抽检发现的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通知区县依法依规全部进行了处置。同时,我市连续17年每年开展4次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分别完成快速抽检各类农产品16.26万批次、21.8554万批次,总体合格率分别达到97.2%、98%以上。二是推行食用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充分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优势,建设市级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截至2021年底,全市1676家种植企业纳入市级追溯平台管理,200家养殖企业实现可追溯,实现了省、市、县三级互联互通,累计打印追溯标签17万余枚,基本实现了省、市、县追溯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三是推进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衔接。与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了《西安市农业农村局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强化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管理建立健全质量追溯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市农发〔2020〕317),以查验入市销售食用农产品追溯“二维码”和合格证为抓手,督促市场开办者和入场销售者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进场进货查验义务,建立查验记录,把好市场准入管理关,逐步实现了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的有效衔接。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农产品风险监测力度。突出蔬菜、水果、食用菌、畜禽、水产等风险高、消费量大的“菜篮子”产品,严格执行“双随机”要求,增加中小主体、农户抽样比例,推行蔬菜农残胶体金技术速测手段,抓好落实国家农产品定量检测每千人1.5批次目标任务,将“两品一标”农产品、加贴合格证或追溯码上市农产品、入选国家扶贫产品目录农产品纳入重点监测范围,抽检数量不低于监测样本量的10%。对监测发现的具体问题快速反应、追根溯源,及时核查处置,找准治理对策,有效防控风险隐患。

(二)加快智慧监管APP的推广应用。按照“分步推进、全面覆盖”的要求,在全市推广应用“智慧监管APP”,推动人员入格、设备入场、信息入网,目前,已经完成各区县、开发区完成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种养殖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信息统计表、农资生产经营企业(门店)基本信息登记表、区县、开发区农产品质量网格化监管体系图的汇总填报工作。5月20日前,在有条件的涉农镇街积极开展“智慧监管APP”试运行工作,及时调整完善系统。2023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实现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APP”全覆盖。

(三)持续扩大食用农产品质量追溯覆盖面。认真落实中、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农业农村重大创建认定、农业品牌推选、农产品认证、农业展会等“4挂钩”工作要求,深入自查质量追溯“四挂钩”和奖补政策落实情况,规范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和带证上市产品抽检,力争2022年市级监管平台入网追溯规模突破2000家。

(四)进一步夯实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机制。按照《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衔接,推动落实主体责任。2021年,市食安办已将该项工作纳入2021年度区县、开发区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具体要求为“落实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查验要求,对辖区内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查验要求落实情况开展全覆盖检查”,考核分值0.2分,否则不得分。通过考核推动,目前该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下一步,我局和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强联动,确保这一机制流畅、持续推行。

五、关于“加大食安宣传力度,确保消费者权益”的回复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中、省部署,通过强化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工作,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增强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提高消费者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知晓率和科学消费意识,提升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人员的科学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营造了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支持、人人维护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常态化宣传。充分发挥镇、村网格监管员的作用,通过发放明白纸、宣传册,开展农业标准规程、病虫害防治、农药规范使用、“两品一标”产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等方面的宣传。在村内、各类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包括蔬菜、果园、茶园等)和农资经营店(点)制作宣传栏、禁限用农药警示牌,张贴生产和病虫害防控技术规程,悬挂横幅,张贴、粉刷宣传标语,把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贯穿于生产全过程。

(二)进一步强化活动宣传。充分利用“3.15”、质量月、科技之春、党员进社区、优质农品进社区等宣传活动,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消费彩页,提高群众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消费知识知晓率。如,今年3月15日消费者权益日,我局组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到未央区欧凯农资市场开展农资监管执法检查和涉农普法宣传活动,现场为农民群众辨别所购买的农资产品,讲授识别真假农资产品的知识,共发放宣传资料4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35人次,受到农资经营单位和农民的好评。春耕期间,我局将持续开展“2022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不断提高农民群众质量意识和维权能力,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持续强化媒体宣传。切实加强与媒体的合作,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网站等主流媒体的作用,用好西安市农业农村局官网和“西安乡村振兴”公众号,及时发布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举措,依法依规发布检测和执法信息,集中曝光一批违法案件,有效形成警示和震慑作用。在食用农产品上市时节,及时发布相关消费风险和指南,引导公众科学消费;针对媒体曝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主动进行热点解读和科普宣传,引导舆论方向。

感谢您对我市食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热忱欢迎您继续关注我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为守护好百姓舌尖上的安全提出更加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西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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