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农业农村局对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329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B

签发人:裴靖瑜

市农函〔2023〕24号

张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强化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的关注和支持,我们认真研究了您的提案,认为提案很好,尤其是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提出了极具针对性的建议,帮助我们开阔了思路,对进一步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水平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现结合我局职能,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十三五”以来,我市认真落实中、省决策部署,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以绿色优质农产品有效供给为目标,推进标准化生产、信息化监管、常态化检测、品牌化提升,智慧监管取得突破性进展,全市11个涉农区县、开发区实现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全覆盖,1935家企业纳入市级追溯平台,可追溯农产品1100余个;农业标准化建设稳步推进,建成标准化基地209个,培育绿色食品79个、有机食品1个、地理标志农产品13个;检验监测能力持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9%以上,质量安全整体水平稳步提升。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的看到,对标新阶段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对标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目标,对标“四个最严”要求,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仍然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如质量基础还不牢固、风险隐患依然存在、执法工作和基层监管比较薄弱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以乡村振兴为总抓手,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绿色发展、质量优先,坚持标准品牌引领、监管信用倒逼、市场主体自律,建立健全质量标准体系、监测预警体系、执法监管体系,补短板、强基础、建机制、促长效,积极构建质量管控完整闭环,培育形成以技术、标准、品牌、服务、现代化治理为核心的质量监管新格局,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二、意见建议采纳落实情况

(一)针对“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长效机制”的建议,答复如下:

“十三五”以来,我市从完善组织领导机制、推动农业监管执法机制改革等方面入手,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先后成立了局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制定了《西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例会制度》,组建了西安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与市公安局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线索发现、情况通报、执法协作联动机制,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迈上了新台阶。下一阶段,我们将认真吸纳您的建议,围绕三项重点,持续强化长效机制建设,实现工作效能再提升。一是健全责任落实机制。严格落实农产品质量党政同责、属地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党委政府负总责、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西安市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要求,对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责任追究机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区(县)、开发区绩效考核及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估。同时,根据年度总体目标任务,采取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月度日常考评、重点指标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对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督导考核。二是完善行刑衔接机制。持续完善《西安市公安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执法协作相关规定》(西公发〔2021〕98号),进一步强化公安机关与农业机关的行刑衔接,完善联络员制度、执法协作办案制度、协调会商机制、信息共享机制、情况通报机制,确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有效运行,精准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保驾护航。三是强化社会共治机制。持续通过报刊网站、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全方位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技术技能、科普知识的宣传推广,展示重点工作和成效,及时曝光典型案件。充分发挥消费者、行业协会、媒体的监督作用,营造群众参与、群众监督、群众受益的热烈氛围,构建共建共治新格局。

(二)针对“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建议,答复如下:

“十三五”以来,我市认真落实中、省、市要求,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先后印发《关于西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市农林发〔2018〕172号)《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农业农村重大创建认定、农业品牌推选、农产品认证、农业展会等工作挂钩的意见的通知》(市农发〔2019〕145号)《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市农发〔2021〕202号)《关于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评价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政策文件,从行政许可、行业准入、政策支持、市场监管等方面推进信用管理,倒逼行业自律和主体责任落实,农安信用体系建设取得长足进展。下一阶段,我们将认真吸纳您的建议,不断完善五项制度,持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水平。一是不断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督促、指导生产经营主体落实诚信责任,强化自律意识,开展安全生产、诚实守信承诺,重点承诺严格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落实生产经营者第一责任人责任,引导各类经营主体不断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提高自我约束能力。二是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制度。对纳入“黑名单”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依规停产整顿或取缔关闭。合理调整监管力量,以“黑名单”为重点,加强重点执法检查,严防事故发生,纳入“黑名单”的生产经营主体不得参加信用等级评价。三是不断完善生产经营主体诚信评价制度。依托西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对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按年度开展安全生产诚信评价,诚信企业简化监督,守信企业常规监督,失信企业强化监督。连续2年评定为守信企业的,授予“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企业”标牌,并在新闻媒体上公示。连续2年评定为失信企业的,纳入“黑名单”,5年内不得参加信用评价。四是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诚信激励制度。加强安全生产诚信结果的运用,通过提供信用保险、信用担保、商业保理、履约担保、信用管理咨询及培训等服务,对诚信守法的生产经营主体实行项目优先、政策倾斜、审批优先、评先评优、先进模范等奖励激励措施,树立诚实守信的先进典型,提高其社会声誉,形成品牌效应。五是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失信惩戒制度。对失信主体实行重点监管,对造成恶劣影响的重大失信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惩处,并向社会公开曝光。建立部门间联合惩戒机制,加大惩戒力度,使生产经营单位不愿失信、不敢失信、不能失信。

(三)针对“进一步加强舆情处置能力”的建议,答复如下:

长期以来,我市积极探索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机制,自2007年以来连续15年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抽检,坚持每年例行召开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会,持续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管理,同时,通过网站、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发布农产品消费指南,引导公众科学消费,针对媒体曝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主动进行热点解读和科普宣传,引导舆论方向,舆情处置能力不断提升。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从三个方面认真吸纳您的建议,进一步加强舆情处置能力。一是加强风险监测。紧盯蔬菜、水果、畜禽、水产等风险高、消费量大的农产品,扩大风险监测规模和小农户抽样比例,推动例行监测与专项监测、日常监测与暗查暗访相结合,实现涉农县区、主要“菜篮子”产品和重点生产基地全覆盖。对豇豆、芹菜等重点品种开展监督抽查,增加“两品一标”、追溯上市农产品抽检数量,提高监测的靶向性、准确性和覆盖度。二是深化风险评估预警。加强风险监测结果运用,常态化开展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定期会商,加强重点实验室及专家团队建设,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针对隐患大的品种和环节,明确高风险问题清单、整治清单、区域清单,加强风险研判、巡查检查,有效防控风险。对监测发现的具体问题快速反应、追根溯源,找准风险“病灶”,依法依规进行整治,及时公布预警信息,举一反三提出管控措施。三是强化应急处置。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体系建设,完善应急管理预案,加大应急物资供应、人员配套、技术支撑方面的投入力度,构建反应迅速、信息畅通、上下协同、跨区联动的应急机制。实施全天候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监测,建立健全舆情信息通报和共享制度,对重点舆情及时跟踪研判。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第一时间科学核查处置突发事件和负面舆情,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四)针对“加强基层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答复如下:

“十三五”以来,我市持续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基层基础工作,但体系建设中“头重脚轻”状况依然存在,如区县、镇街两级普遍存在“缺机构、缺人员、缺经费、缺手段”的问题,监管手段单一,特别是专业人才缺乏,人员以兼职为主,流动性强,“最后一公里”的瓶颈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针对这一问题,我市进一步明确了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基层监管执法能力的思路,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从三个方面认真吸纳您的建议,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一是持续完善镇街网格化管理体系。按照“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要求,建立健全镇街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实现涉农镇街全覆盖,确保事有人抓、活有人干、责有人负。目前,全市共划分一级网格1980个,二级网格145个,三级网格13个,四级网格1个,基本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立体覆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格局。二是深入推进标准化镇街监管站建设。坚持“六有”标准(有机构、有人员、有场地、有设备、有经费、有制度),用好项目支持、指导培训、通报约谈等手段,规范提升标准化镇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推进镇街监管站落实网格化监管。目前,全市已建成10个涉农区(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中心、138个镇(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三是加强基层监管人员培训。进一步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培养一批通晓行政执法和业务知识的管理型人才,全面提升监管人员素质,提升监管能力。2019年至2021年,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培训总人数达1.5万人次,覆盖率达到100%。2022年,组织发动各区县共开展相关培训指导369次,培训指导约 6753人次,发放宣传材料18442份。

(五)针对“加强零散、流动摊位监管”的建议。答复如下:

按照农业农村部于2019年7月26日《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7266号建议的答复》(农办议〔2019〕164号),2019年政府机构改革后,根据农业农村部与市场监管总局的分工,农业农村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即“三前”监管;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即“三后”监管,由市场监管部门监督管理。2019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职能分工和中、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统筹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城市管理等部门切实加强零散、流动摊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取得明显成效。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凝聚工作合力,进一步提升零散、流动摊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绿色引领、标准引领、品牌引领理念,以“强监管保安全,提品质增效益”为工作主线,以新时代“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为指引,着力抓好七项重点工作,全力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一是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坚持“党政同责,标本兼治”,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夯实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管理工作,持续提升强化监管能力。

二是持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进一步完善西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建设,提升规模化经营主体追溯覆盖率,扎实推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

三是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监管。以信息系统建设和信息记录共享为基础,以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为重点,以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为核心,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

四是持续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推进“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和农资打假工作,从源头遏制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五是扎实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进一步完善风险排查、监测、预警等风险评估体系,健全风险评估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实现重点农产品风险评估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六是扎实做好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试点工作。逐步完善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管理体系,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强化技术服务保障,实施全程管控,打造区域公用品牌,积极推行良好农业规范实施,促进我市农业高质量发展。

七是继续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强化科普宣传。编印政策汇编,组织撰写科普文章,充分利用新媒体宣传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消费知识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知识。

再次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对我局工作提出宝贵建议和意见。让我们携手共进,为西安推进乡村振兴和建设国际化大都市再立新功。

                                                西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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