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农业农村局对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458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B

签发人:裴靖瑜

市农函〔2023〕34号

施韶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农村撂荒地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农村撂荒地工作的关心。收到提案后,我们对提案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学习。提案对我市农村撂荒地的现状特点和问题研究透彻、把握准确,提出的建议科学合理,对下一步解决农村撂荒地工作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

一、我市撂荒地整治总体情况

近年来,保障粮食安全的压力越来越大。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粮食安全,多措并举稳定粮食生产。2021年,市政府成立了防止耕地“非粮化”和撂荒地工作专班,扎实开展了防止耕地“非粮化”和统筹利用撂荒地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累计复耕复种撂荒地29848.3亩,复耕复种具备耕种条件的批而未供土地3166.2亩,基本做到应种尽种;排查出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面积211万亩,整治退出20804.63亩,其中园地6760.17亩、林地12839.04亩、草地5095.72亩,为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提供了有力支撑。但是,仍存在个别零星地块撂荒和“大棚房”、秦岭北麓整治及建设项目临时用地整治不彻底,不能完全复耕复种的现象。

二、主要工作情况

(一)反复排查,摸清底数,明确任务目标。针对非粮化耕地和撂荒地难摸全、难摸准等实际困难,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方式,反复摸排。自下而上,各区县、开发区采取“村组普查、镇街核查、区县抽查”的方式,逐户逐地块排查,逐级审核把关,对非粮化耕地、撂荒地分类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做到摸排全覆盖。自上而下,在全面摸排的基础上,依托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的卫星遥感技术和数据,将疑似非粮化、撂荒地的图斑下发到有关区县、开发区,再逐级分解到村、到户、到地块,一一比对核实,修订、补充台账。通过反复摸排,层层核实,最大限度防止瞒报、漏保和错报。实行问题销号管理,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

(二)科学研判,分类处置,提高治理实效针对撂荒地不同原因和耕作条件,因地制宜,一地一策,合理利用。对于农户无力耕种的零星撂荒地块,由村集体负责统种统收;对于农业园区内撂荒地,督促、帮助农业园区业主复耕复种,园区业主无力耕种的或难以继续经营的,协调园区业主与流转土地的农户协商,依法依规处置流转合作协议,由农户收回复种或由村集体统种统收;对于“大棚房”整治腾退出的撂荒地,先进行土壤整治后复种,通过科学合理的引导和推动,不仅有效解决了耕地“非粮化”和撂荒问题,而且保持了农村基层稳定。

(三)加强宣传,加大投入,探索长效机制。把宣传教育作为防止耕地“非粮化”和撂荒的基础工程来抓,印制“保护利用耕地法律法规知识明白卡”86.5万张,向全市农户发放,做到一户一卡。区县、镇街、村各级,采取宣传车、横幅标语、宣传册、村民大会、村广播等各种形式,广泛开展耕地保护、利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全市累计开展集中宣传活动972次、67.8万人次,印发各类宣传材料11万余份。通过广泛深入地宣传教育,广大农户依法保护利用耕地意识显著增强。市政府出台了鼓励撂荒地适度规模经营和“非粮化”耕地主动退出的财政政策,市财政安排1000万元,支持村集体、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开展撂荒地统种统收、流转经营和托管代种。各区县自筹资金3968.8万元,对长期撂荒的低洼水涝地、岭塬旱地、丘陵坡地,建设排水、灌溉设施,使5360多亩长期积水的低洼地得到有效治理。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汲取您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政策研究和工作协调,着力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方面下功夫,充分科学利用耕地,坚决防止耕地撂荒。

(一)加强农业产业规划落地,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按照“十四五”农业现代化规划确定的产业布局,因地制宜,推动农业产业区域集中规模化发展。大力发展土地托管服务,培育以农机合作社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统种统储等全程式、菜单式服务,为觉得种地不划算和外出务工、无力耕种的农户提供托管服务,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健全土地流转市场,引导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将撂荒地流转给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对统筹利用撂荒地成效突出的新型经营主体加大资金、项目、政策支持。

(二)加强数字农业建设。推动乡村耕地质量管理数字化,加强对已建成高标准农田的全程监控、精准管理。推进乡村种植业数字化,加快遥感技术、空间信息、物联网和智能装备融合应用,实现对作物长势、灾情虫情、土壤墒情等全方位监测。建立健全农业数据资源目录,对农业农村数据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分类、规范指标,建设全市农业农村数据源体系,构建农业农村数据资源。基本建立健全农业自然资源、重要农业种质资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集体集产、农村宅基地等专项数据库。

(三)加强职业农民培训。实施“西安英才计划”,对乡村振兴领域人才团队予以重点支持。加快培养乡村产业人才,重点面向从事适度规模经营的农民,支持创办领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23年,培育高素质农民不少于2000人。实施基层农技人员素质提升工程,重点培训年轻骨干农技人员,确保全市农技推广队伍稳定在2000人以上。

(四)大力发展休闲农业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推进农文旅融合发展。按照“无农不旅”的发展思路,依托稻田、花海、果园、养殖池塘等田园风光,发展生态观光、农事体验、户外拓展、自驾旅居等业态,重点建设长安唐村国家农业公园、鄠邑荣华都市现代化农场、高陵园田梦工厂、鄠邑曲水稻香农文旅试验示范区等农文旅融合项目,全面彰显秦岭山水、关中农耕非遗传承、康养休闲等文旅魅力,实现农业溢出价值。以美丽休闲乡村、民俗文化场馆等为载体,通过旅游企业推出一批赏花踏青、采摘体验、研学休闲、人文观光等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巩固提升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和全国乡村旅游示范村镇建设成效,持续开展“西安乡村空间站”和“西安农业景区”创建,创新供给乡村旅游新产品,全年创建省级旅游特色名镇1个、乡村旅游示范村2个、高等级民宿10个。

(五)建立健全基层耕地网格化监管机制。进一步明确各级耕地保护利用责任,特别是结合“田长制”建立起村级常态化巡查监督制度,及时发现、制止耕地非粮化或撂荒行为,把监督管理关口前移。各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开展常态化监管,按照职责范围、处理权限,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发挥公众监督作用,市区县(开发区)农业综合执法机构都要设立举报电话或微信公众号,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六)加强项目临时用地所产生的撂荒问题的监管整治。针对大棚房、秦岭北麓整治和项目临时建设用地所产生的撂荒问题,我们将积极协调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加强建设项目临时用地管控,尽量少占耕地;项目完成建设后,督促项目单位及时恢复耕地功能,经资规部门验收完成后移交农业农村部门,指导农户及时复耕复种防止耕地长期撂荒。

(七)强化土地流转使用审核。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陕西省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各级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乡镇政府、区县农业农村部门要根据自身权限,加强对工商资本流转土地资格审查和项目审核,强化租赁农地监测监管,对工商资本违反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大规模流转耕地等不种粮的“非粮化”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并立即停止其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八)加强宣传。要求各级充分利用电视、手机短信、宣传车、宣传册等方式,大力宣传耕地保护利用的法律法规、政策要求,以及先进典型、执法案例,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镇(街)、村要采取横幅标语、村广播、村民大会等多种方式,持续开展依法依规保护、利用耕地的宣传,镇、村的基层党员干部要走村入户,细心向村民解读政策,教育引导农民树立依法依规使用耕地意识。要积极引导新发展经济作物上山上坡,鼓励利用“四荒”资源发展经济作物,不与粮争地,逐步形成粮经统筹、布局合理、有机协调、结构优化的种植业生产格局。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农村撂荒地工作的关注,也诚恳地希望我们的答复能使您满意!

                                                                                                      西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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