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C
签发人:裴靖瑜
市农函〔2023〕35号
中国民主建国会西安市委员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鼓励支持共享农庄建设发展 推动乡村振兴的建议”(第33号)提案收悉,非常感谢贵单位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结合我市高陵区在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中探索“共享村落”有关情况,现答复如下:
2018年,我市高陵区在承担国家农村土地制度三项试点改革时,就创新推出“共享村落”模式,推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共享村落”是高陵区针对宅基地管理中存在的大量闲置资源无法利用和不规范流转等问题所出台的政策概念,直观表现为出租闲置宅基地使用权和闲置农房所有权。政策实质是将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进行“三权分置”,在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通过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把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适度放活,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提供要素保障。
2020年9月以来,高陵区作为陕西省4个试点县(高陵区、柞水县、富县、神木市)之一承担全国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任务。市农业农村局积极指导高陵区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在原来基础上持续探索推动“共享村落”模式。
一是拓宽交易范围,规范租赁行为。修订完善高陵区农村产权交易、“共享村落”闲置资源出租等管理办法,拓宽了农村产权交易的范围,明确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租赁的主体、程序、权益、利益分配、推进机制等内容,规范了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的租赁行为。
二是创新交易方式,确保流转顺畅。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的作用,农户全权委托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将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对外出租交易。引入专业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资产评估等工作,并运用VR、直播等形式公布房源信息和出租交易信息,使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更加便捷高效顺畅。
三是放宽准入门槛,破除障碍瓶颈。放宽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租赁的范围,为更多具有田园梦想和创新创业梦想的城市居民提供居住养老、创业发展的空间。
四是丰富盘活方式,释放改革红利。高陵区结合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初步探索形成了“零散出租”、“内部盘活”、“合作建房”、“宅基地股份合作”等四种模式,增加了村民收入,壮大了集体经济。
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局将认真借鉴参考贵单位提案建议,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推动村庄规划编制。协调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推动组织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和开展村庄分类,明确特色保护类、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搬迁撤并类等村庄类别,针对不同类型村庄,提出村庄规划编制需求和老旧农房整治建议,确保土地合理节约利用。
二是稳妥开展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依法依规发展农家乐、民宿、乡村旅游等,多渠道盘活利用农村闲置资源,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三是稳慎推动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结合高陵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围绕发展乡村旅游和保护开发古村落、古建筑,积极探索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房,凭借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特殊灵活的政策优势,探索完善“共享村落”模式,总结提炼出利于复制推广的经验。
四是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加快建设宜居的美丽乡村。到2025年,全市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 89%以上,生活垃圾实现有效治理的自然村达到99%。
再一次感谢贵单位对我市“三农”工作的关心和关注。
西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