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农业农村局对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325号建议的复函

类别:B

签发人:裴靖瑜

市农函〔2023〕47号

王浩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保障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建议》(第0325号)收悉。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们认真研读了您的建议,认为您的建议很好,帮我们开阔了思路,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尤其是当前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有很好的指导借鉴意义。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累计建设高标准农田193.01万亩,特别是2019年以来,认真贯彻落实省农业农村厅安排部署,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累计建设41.49万亩,新打和修复机电井819眼,开挖疏浚、衬砌渠道120公里,埋设低压输水管道340公里,农田灌溉节水利用率提高30%以上,农业生产抗灾减灾能力进一步增强。现结合我局职能,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中央“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要求,以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为导向,稳步提升耕地质量和农田生态保护水平为抓手,对标田长制要求,严格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不断健全和完善管理机制,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截至2022年底,全市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193.01万亩。其中:2019—2022年分别建成14.09万亩、4.4万亩、15.2万亩、7.8万亩,四年合计41.49万亩。对照“三区三线”划定结果,在已划定的135.28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中已建成高标准农田70.73万亩,剩余未建64.55万亩。

(二)田长制开展情况

根据陕西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陕西省关于全面建立耕地保护田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办发〔2022〕10号),一是西安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西安市关于全面建立耕地保护田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办发〔2022〕16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联合成立田长制专班,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全面落实田长制的实施方案,以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成立西安市田长制办公室的函》提出的工作任务,我局还制定了《西安市农业农村局落实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方案》,办公室设在农田建设管理处。二是全面推行以全市为单位,区县(开发区)为纽带,镇(街道)为重点,村(社区)为关键的四级田长制。在全面落实各级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分层设置网格,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管理机制。市级设立一级田长,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区县(开发区)党(工)委和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二级田长,镇(街道)党委和政府(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三级田长,村级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担任四级田长,依据管辖范围和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实施属地管理、分级保护、逐级负责。三是全面建立以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为目标的田长制管理模式,实现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全覆盖。到2025年,田长制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耕地面积总量保持稳定,永久基本农田科学合理布局、质量合格,利用水平明显提升,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基本稳定。通过实行田长制,落实保护耕地数量,提升耕地质量,积极组织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高标准农田工程管护利用。

 二、下一步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保障粮食生产能力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不断强化组织领导,把高标准农田建设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对标党的二十大提出的要求,力争尽快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到2025年,新建完成2022年前未建设的永久基本农田中相对集中连片区域39.08万亩;到2030年,新建剩余未建设的永久基本农田中零散分布区域25.47万亩,确保粮食持续增产增收。

(二)健全田长制工作机制,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对高标准农田实行特殊保护

按照西安市关于全面建立耕地保护田长制的实施方案,一是加强部门合作,形成工作合力,积极配合市资规部门,推进耕地保护田长制,落实各级田长制分管职责,确保各项耕地保护目标落实落细。二是加强高标准农田保护,在建设方面,对标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目标,加快建设,扩大建设面积。三是对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要加强设施、区域管护,按照相关程序,优先将建成高标准农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四是对已建成高标准农田“非粮化”问题,加强引导,制定补偿政策,积极落实高标准农田原则上用于粮食生产的要求。

(三)严格耕地数量保护,加快“非农化”、“非粮化”退出,逐步实现高标准农田用于粮食生产

一是加大耕地保护政策宣传,健全和推进耕地保护田长制,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加大“非农化”、“非粮化”退出等政策宣传,提高广大群众意识,保护好高标准农田。二是加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宣传工作和管护人员培训,指导区县农业农村部门、镇街政府高度重视建后管护工作,积极研讨管护方案,制定严格管护制度,明确管护报酬,实行奖罚措施,落实专人,建立健全管护机制。通过社会各界广泛支持、共同管理,为建好、管好、用好高标准农田营造良好氛围。

(四)加强项目实施管理,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

加强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把高标准农田建设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持续抓进度、强质量、督考核、重利用,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形成一批“集中连片、能排能灌、旱涝保收、宜机作业、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特别是在地力肥力提升方面,按照亩均投资200元以上标准,大力提升地力;整合有机肥替代化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等项目,持续提升耕地生产能力,耕地等级原则上提升不低于0.5个等级,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关注,希望您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市“三农”工作。

                                                                                           西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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