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农业农村局对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263号建议的复函

类别:B

签发人:裴靖瑜

市农函〔2023〕46号

李亚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严格落实耕地用途支持农业发展的建议》(第0263号)收悉。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们认真研读了您的建议,认为您的建议很好,帮我们拓展了思路,对我市严格落实耕地用途支持农业发展有很好的指导借鉴意义。近年来,我局坚持依法依规,加强与自然资源部门的密切合作,严格履行《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土地管理保护执法职责,督导查处破坏耕地违法行为。同时,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累计建设高标准农田193.01万亩,推进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工作,有力支持和促进了我市农业发展。现结合我局职能,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部门配合,形成耕地保护工作合力

坚持依法依规,坚持目标导向,加强与自然资源部门的密切合作,坚持统筹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按照永久基本农田、一般耕地的优先顺序,多措并举,充分考虑农民利益,尊重农民意愿和经营自主权,建立种粮农民利益补偿机制,切实保护农民种植收益,引导群众合理利用耕地,监督查处耕地违法行为。

(二)全面部署,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坚决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严格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实耕地保护、粮食安全硬任务硬责任,严守耕地红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确保粮食安全,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西安市关于全面建立耕地保护田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办发〔2022〕16号),市农业农村局印发了《西安市耕地控用途提质量保障粮食及重要农产品稳生产专项行动方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的实施意见》《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系列文件,系统安排部署保护耕地工作。

(三)落实责任,建立健全耕地保护田长制

按照西安市关于全面建立耕地保护田长制的实施方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联合成立田长制专班,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田长制专班以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为目标,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夯实耕地保护责任,构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新格局,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全面建立以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为目标的田长制管理模式,基本确立网格化管理工作格局,实现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全覆盖。到2025年,田长制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耕地面积总量保持稳定,永久基本农田科学合理布局、质量合格,利用水平明显提升,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基本稳定。

(四)强化措施,有序推进耕地“非粮化”退出

1.因地制宜推进耕地“非粮化”退出工作。加大宣传,严格规范永久基本农田上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坚决遏制新增“非粮化”耕地,有序退出已有“非粮化”耕地。引导新发展林果业上山上坡,利用“四荒”资源,让地于粮。

2.因势利导协同开展耕地保护执法。我局执法单位积极开展基本农田“非粮化”执法检查。巩固“大棚房”清理整治成果,加强农业设施用地监管,发现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大棚房”问题,依据职责查处或反馈相关部门,严防“大棚房”问题反弹。督导区县、开发区执法机构做好相关问题调查处理移交和结果反馈,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2022年,市级开展了多次关于基本农田“非粮化”、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大棚房”问题专项执法检查。区县、开发区农业农村部门也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有效地保护了耕地和基本农田。

3.加大撂荒地调查和利用力度,持续开展撂荒地整治,保护耕地面积。一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编印关于耕地保护、利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明白卡”,向全市每户农户发放;二是加大撂荒地复耕复种力度,要求各区县、开发区认真组织开展零星撂荒地块、农业园区内撂荒地块、“大棚房”整治腾退出但还未复耕复种地块的排查;三是进一步加大巡查监督力度,要求各区县、开发区建立分片退查、包干负责的防止耕地非粮化和耕地撂荒巡查机制,推进撂荒地统筹利用,加强巡查,确保问题早发现,早消除。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您的建议对我局当前工作有很强的指导意义,我们将继续逐条推进落实。

(一)强化措施,加强耕地保护监管力度

建立各级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的责任体系,层层压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推进耕地保护工作。落实田长制,落实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属地管理制度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严格耕地用途管制,严格管控一般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切实坚守耕地保护红线。“田长制”办公室将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落实,取得成效。

(二)加强协作,用足用好农业设施用地政策

加强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工协作,认真落实市委《西安市关于全面建立耕地保护田长制的实施方案》,按照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成立西安市田长制办公室的函》,认真履行职责,推进种植业发展政策、规划,规范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组织开展耕地“非粮化”整治,稳定粮食生产,强化耕地种植利用优先序管理,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高标准农田工程管护利用,切实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三)加强宣传,提高耕地保护意识

深入宣传“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积极实现传统农业逐渐向现代农业转变工作力度,加大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提高粮食、水果的商品化率,保证农民持续增收。通过网络信息、技术培训、现场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群众耕地保护意识。大力宣传《西安市关于全面建立耕地保护田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西安市耕地控用途提质量保障粮食及重要农产品稳生产专项行动方案》《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的实施意见》《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指导农业生产者合理使用耕地,用足用好政策,依规办理建设用地手续,推进农业规范有序发展。积极开展遏制耕地“非农化”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的宣传活动,充分发挥舆论引导,树立先进典型,不断复制推广耕地保护好做法、好经验。加大对耕地“非农化”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的曝光力度,不断提升公众保护耕地的意识。

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关于严格落实耕地用途支持农业发展的建议》,希望您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市“三农”工作和农业发展。

                                                                     西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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