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我市出台2023年度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

一、我市2023年度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出台背景?

今年6月28日,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渔业发展支出方向)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农计财〔2023〕77号),对我省2023年度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根据省上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农业农村局制定印发了《西安市2023年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

二、哪些购机者可以享受补贴?

答: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个人既包括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也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其他居民(居民必须是农户,户籍为本地户口,且是户主);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在我市辖区内注册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从事农机经销的合作社,不得以合作社的名义办理补贴申请)。

三、机具补贴范围有哪些,标准是什么?

答: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行定额补贴。补贴机具必须是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农机专项鉴定产品、农机新产品除外),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包括尚在有效期内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铭牌。具体品目及补贴额详见公开发布的《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可在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和我市以及各县(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区县农机购置补贴办理窗口查询。

四、购机者如何申办农机购置补贴?

答: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购机者自主选择购买机具,按市场化原则自行与农机产销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并对交易行为真实性、有效性和可能发生的纠纷承担法律责任。购机行为完成后,购机者自主向当地农机管理部门农机购置补贴办理窗口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签署告知承诺书,承诺购买行为、发票购机价格等信息真实有效,按规定申办补贴,通过“一卡通”兑付程序向购机者兑付补贴资金。

五、补贴机具出现质量问题该咋办?

答:若补贴机具出现质量问题,具体处理方式如下:保护好作业现场,及时致电补贴经销商,依法提出“三包”要求,双方协商解决。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拨打补贴办理当地质量投诉热线,向当地农机管理部门投诉,也可向法院起诉解决。

六、2023年度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有哪些重点实施要求?

答:一是全面实行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常年连续开放。购机者购买符合补贴资质要求的农机产品后,可按规定通过手机APP 等提出补贴申请,各地应及时受理,加快开展补贴申请审核,限时完成审验公示等工作程序。

二是着力推进优机优补,重点支持高性能精量播种机、高效低损收获机、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等粮食生产机具和苹果产业配套机具,将大豆收获机、大豆收获专用割台品目纳入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按规定按程序将粮食烘干成套设施装备纳入农机新产品补贴试点范围,按照《加快粮食产地烘干能力建设的意见》,结合当地实际因地制宜提升烘干能力。

三是全面实行补贴受益信息、资金使用进度定期公开,全市各涉农区县、开发区利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按年度公告近三年县(区)域内补贴受益信息,定期发布补贴资金使用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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