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2021-2023年西安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出台

一、我市新一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出台背景?

今年3月12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印发了《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新一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根据农、财两部《意见》,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省财政厅制定印发了《2021—2023年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陕农发〔2021〕43号),对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根据省上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市农业农村部门联合市财政部门进行了深入研究探讨,并征求全市各涉农区县、开发区农业农村部门意见建议,制定出台了《2021-2023年西安市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市农发〔2021〕229号)。

二、我市新一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总体上是如何考虑的?

我市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在保持上一轮政策实施框架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9〕10号)精神,以满足农民群众和现代农业对机械化生产的需要为目标,以稳定实施政策、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益为主线,稳重点、扩范围、优服务、强监管、提效能,持续提升政策实施的精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支持引导农民群众购置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引领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升级,加快提升我市农业机械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

在支持重点方面着力突出稳产保供。将粮食、生猪等重要农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全部列入补贴范围,应补尽补。加大小麦宽幅沟播与玉米 “5335”技术以及病虫害防治所需高端智能复式联合作业机具补贴力度,提高小麦、玉米的播种质量,促进农机农艺深度融合,切实落实“藏粮于技”战略。

在补贴标准方面着力做到“有升有降”。加大对重点作物、关键环节和特殊区域机械化支持力度,提高粮食生产薄弱环节所需机具、特色产业发展急需机具以及智能、复式、高端农机具的补贴额,对保有量过大、技术相对落后的机具逐步减低补贴额,实施“退坡”处理,并将部分低价值的机具退出补贴范围。

在补贴资质方面着力加快创新步伐。围绕“3+X”特色产业所需机具强化农机鉴定与购置补贴农机产品技术参数及性能指标的衔接,大力开展农机专项鉴定,加快农机创新产品取得补贴资质条件步伐,加快补上烘干仓储、冷链保鲜、分拣包装等机械装备短板,全面推开后整理模式;对暂时无法开展农机鉴定的高端智能绿色节能的自主创新农机产品及标准成熟的烘干机配套设施、水稻育秧成套设施装备、温室智能集成设施、智能养殖(含渔业)设备、果菜茶初加工成套设备、蜜蜂养殖及蜂产品初加工成套设施装备等开辟绿色通道,通过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予以支持。推广使用智能终端和应用智能作业模式,深化北斗模式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确保农业生产数据安全。

在政策管理方面着力强化监管效能。实施方案中明确要求全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大力推广应用手机APP、补贴机具二维码管理和物联网监控等技术,提升风险防控技术化手段,加快推进补贴全流程线上办理。进一步优化补贴办理流程、缩短机具核验办理时限,加快补贴资金兑付。充分发挥专业机构技术优势和大数据信息优势,提升补贴异常情形和违规行为的排查监控能力,对发现套取、骗取补贴资金的产销企业,及时上报省农业农村厅,从严整治违规行为。

三、哪些购机者可以享受补贴?

答: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个人既包括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也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其他居民(居民必须是农户,户籍为本地户口,且是户主);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在我市辖区内注册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从事农机经销的合作社,不得以合作社的名义办理补贴申请)。

四、机具补贴范围有哪些,怎么查询?

答:补贴机具严格按照《2021-2023年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执行。确定补贴范围为: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等15大类41个小类138个品目。省上将分批次公布补贴产品归档信息表,购机者可在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和我市以及各县(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http://113.140.78.198:803/)、区县农机购置补贴办理窗口,查看2021年陕西省补贴机具的相关具体信息。

五、补贴政策中对补贴机具的数量、补贴额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怎么查询?

答:个人在年度内可申请补贴机具台数原则上不超过2台套(即2台主机和6台作业机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年度内可申请补贴机具台数原则上不超过6台套(即6台主机和18台作业机具),同一个购机者年度内补贴最高限额80万元。凡超过补贴数量或资金总额规定上限的,购买前须经涉农区县、开发区农机管理部门审核。

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同一种类、同一档次的农机产品在全省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购机者可通过《2021-2023年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查询对应机具的补贴额度。《补贴额一览表》可在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和我市以及各县(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http://113.140.78.198:803/)、区县农机购置补贴办理窗口查询。

六、自主购机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答:(一)查询产品。购机者要根据自身需要,可在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和我市以及各县(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http://113.140.78.198:803/),查看省上分批次公布的补贴产品归档信息表,合理选择补贴产品分档、型号、厂家,对照《补贴额一览表》,了解该类机具补贴额标准。

(二)自主购买。购机者自主选择购买机具,按市场化原则自行与农机产销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并对交易行为真实性、有效性和可能发生的纠纷承担法律责任。自主购机行为完成后,购机者自愿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签署告知承诺书,承诺购买行为、发票购机价格等信息真实有效,按相关规定申办补贴。严禁产销企业代替购机者办理补贴申请手续。

购机者自主选择产销企业、自主议价购买纳入补贴的农机产品。购买时注意经销企业经营场所是否悬挂有补贴生产企业授权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标识,是否明示补贴产品的价格和配置信息,是否在明显位置固定永久性金属铭牌,字迹是否清晰、整齐,技术参数是否与省上分批次公布的补贴产品归档信息表中的数据一致。

重要提醒:购机者切勿盲目相信虚假补贴产品宣传信息,购买选择的补贴机具必须列入年度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信息表,购买非补贴产品将无法申请办理补贴。产销企业对销售补贴机具(配置参数与鉴定报告一致)及发票的真实性负责,购机者对自主购机行为和购买补贴机具的真实性负责。

(三)索要凭证。购机者完成自主购机后,切记向经销企业索要全额税务通用机打发票、售后服务凭证、产品合格证书和承诺书(生产企业提供、经销商盖章、购机者确认)。要看清购机发票上是否注明购机者姓名(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名称)及所购机具的生产企业、名称、型号、出厂编号、实际销售价格等信息,并确认生产企业已经将发票信息和人机合影上传。

七、购机者如何申办补贴资金?

答: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

(一)受理申请补贴。购机者在自主购机行为完成后,凭购机税控发票(应包含购机者名称、机具名称、生产企业、经销企业、型号、出厂编号等信息,有发动机的还应包括发动机号)、有效身份证明(个人凭二代身份证,组织凭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惠农补贴“一卡通”、承诺书,以及其他相关申请资料,到当地农机购置补贴办理窗口提出补贴资金申请,也可自主通过手机APP在线提交补贴申请。非全流程线上办理的,应同时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提交规定的申请资料,办理补贴申请手续。非本县域的购机者还应按照区县实施方案有关规定,携带购机资料以及身份证,到所在区域农机购置补贴办理窗口申请补贴。各涉农区县、开发区农业农村部门在收到购机者线上或线下补贴申请后,应于2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因资料不齐全不规范等原因无法受理的,应注明原因,并按原渠道退回申请。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登陆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辅助管理系统)录入购机信息,打印《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同时发放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明白纸,并在购机发票上加盖“已受理”字样,资金申请表1份留存,1份交购机者。

重要提示:1、对于购置简易保鲜储藏设备等安装类、设施类或安全风险较高类补贴机具,购机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经涉农区县、开发区农机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购买安装。购买需牌证管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机具,购机者应先到涉农区县、开发区农机监理部门免费挂牌,挂牌后,涉农区县、开发区农机监理部门在发票原件上加盖“已办理牌证”章子,然后到当地农机购置补贴办理窗口申请补贴。在提交申请时一并提供相应的行驶证或《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证书》编号。

2、办理补贴前从未有过惠农补贴“一卡通”账户的购机者即新增账户,需要到财政代办银行开户办卡,办卡后持卡到镇街财政部门进行信息维护。

切记:谨防涉及农机补贴的各种电信诈骗,如在补贴办理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补贴办理当地的农机质量监督部门投诉电话。

(二)审验公示信息。各涉农区县、开发区农业农村部门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要点(试行)》等要求,组织对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核,组织镇街对补贴机具进行核验,其中牌证管理机具凭牌证可免于现场实物核验。单台机具补贴额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下,风险可控度较高的机具纳入非重点机具核验管理,可免现场实物核验或远程视频核验;对符合条件已受理的补贴申请,在13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完成规定的相关核验工作,补贴申请信息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实时公布,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并由各涉农区县、开发区农业农村部门向当地财政部门提交资金兑付申请与有关材料。鼓励在乡村或补贴申请点公示栏中同时公开公示信息。

(三)资金兑付。各涉农区县、开发区财政部门审核农机管理部门提交的资金兑付申请与有关材料,确认无误后,将补贴发放汇总明细表导入惠农补贴“一卡通”兑付系统,于15个工作日内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兑付资金。

八、补贴机具出现质量问题该咋办?

答:若补贴机具出现质量问题,具体处理方式如下:保护好作业现场,及时致电补贴经销商,依法提出“三包”要求,双方协商解决。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拨打补贴办理当地质量投诉热线,向当地农机管理部门投诉,也可向法院起诉解决。

九、补贴政策中对便利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

主要体现在“四个全面”:一是补贴政策全面实行跨年度连续实施,除发生违规行为和有关明确规定外,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购机者提交补贴申请,且补贴机具资质、补贴标准和办理程序等均按购机者提交补贴申请并录入办理服务系统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受政策调整影响,切实稳定购机者补贴申领预期。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自主使用,办完补贴手续后可依法处置。二是全面实行办理服务系统常年连续开放,推广使用手机APP等信息化技术,方便购机者随时在线提交补贴申请、应录尽录,加快实现购机者线下申领补贴“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三是全面实行补贴受益信息、资金使用进度定期公开,全市各涉农区县、开发区利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按年度公告近三年县(区)域内补贴受益信息,定期发布补贴资金使用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业务协同,推进数据共享。四是全面推行补贴申请审核和资金兑付限时办理,进一步缩短办理时限,将农业农村部门受理补贴申请和机具核验时间由30个工作日缩短至15个工作日,将公示时间由20天缩短至5个工作日,将财政部门兑付时间由30个工作日缩短至15个工作日,让购机者尽快享受政策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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