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出台背景
2021年以来,市政府在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管理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新政策、新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市级财政农业农村发展专项项目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我局出台了《西安市市级财政农业农村发展专项项目管理办法》。
二、政策出台依据
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级财政资金分配管理办法和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市政发〔2021〕16号)、《西安市农业农村局转发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农业财政专项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市农发〔2019〕344号)以及《西安市市级财政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市财发〔2021〕50号),结合我市农业农村发展实际情况,起草了本办法。
三、政策适用范围
适用于市农业农村局管理的市级财政农业农村发展专项项目。
四、政策主要内容
《办法》共8部分34条。
第一部分 总则
主要说明了《办法》起草依据,明确了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项目管理内容以及项目管理原则。
第二部分 职责分工
职责分工主要明确市本级和涉农区县、开发区的职责内容。职责分工以《陕西省农业财政专项项目管理办法》为依据,结合原《西安市市级财政农业农村发展专项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对市级部门各业务处室、区县(开发区)农业农村部门的职责进行了明确。
第三部分 申报审批
该部分明确了市级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资金采取因素法安排,并对因素法管理程序进行了规定。同时,明确项目申报审批流程和负面清单。
第四部分 组织实施
主要说明了项目实施的管理要求。
第五部分 项目监管
主要说明了专项资金项目监管的具体要求和各级部门的监管责任。
第六部分 项目验收
主要说明了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的具体要求。
第七部分 违规处理
主要明确了专项资金项目出现违规情况时的处理方式。
第八部分 附则
主要说明了《办法》的解释权,同时明确了原《西安市市级财政农业农村发展专项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废止,并明确“拨改投”项目按照“拨改投”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