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发〔2019〕105号
西安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西安市打赢
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涉贫区县农业农村局,市级相关部门: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市字〔2018〕176号)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西安市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西安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4月16日
关于贯彻落实《西安市打赢脱贫攻坚战
三年行动方案》的实施方案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市字〔2018〕176号)要求,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把发展产业作为实现贫困人口稳定脱贫的根本之策、根本之路。以实现贫困人口稳定增收为目标,着眼于补短板、提弱项、破难题,做优做强扶贫特色产业,提升产业扶贫、精准脱贫质量。围绕提升全产业链价值,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贫成效,提升贫困户产业发展技能,壮大主导产业,壮大村集体经济,夯实贫困户中长期产业,不断优化政策供给、推进政策落地,为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提供更加坚实的基础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分工负责,协调推进。各单位要明确职责分工和目标任务,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部门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产业扶贫相关单位之间要加强沟通交流,协调落实各项由本单位承担的工作任务,合力推进产业扶贫各项工作,在巩固提高上持续发力。
2.坚持规划引领,精准安排。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制定产业扶贫规划、年度工作方案、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等,按计划抓好工作落实,把发展扶贫产业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在产业选择、项目设计、资金投放、金融服务等方面,始终瞄准贫困区域群众,因村因人精准施策,立足长远,确保贫困户长期稳定收益。
3.坚持主体带动,三产融合。通过扶“强”(合作社、龙头企业)带“弱”(贫困村、贫困户),建立完善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共同发展。从种养业生产、产品精深加工、培育品牌、市场营销等全产业链条推进产业扶贫,提升贫困区域特色产业整体效益和竞争力,使贫困户分享到更多产业链收益。
4.坚持扶志扶智,提高能力。按照“服务到村、指导到户、精准到人”的总体要求,大力开展田间课堂、蹲点培训、定点指导等产业脱贫技术服务,确保产业扶持建档立卡户至少掌握1项适用技术。注重调动贫困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干事创业的信息和决心,提高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
(三)工作目标。
优化扶贫产业布局,提升产业链价值,做大做强区域主导产业,形成一二三产业互动融合的发展格局。每个贫困村形成明确的主导产业,各类带贫主体的发展能力和带贫能力显著增强。加大贫困户产业发展培训和指导工作,确保有能力、有意愿发展产业的贫困户至少掌握一项产业发展技能,贫困户依靠主导产业增收能力显著增强。
二、重点任务
(一)坚决打好产业扶贫硬仗。
1.持续推进“十百千万”产业扶贫工程,围绕10大特色扶贫产业,加快建设形成有规模、有特色、有品牌的主导产业扶贫开发体系。(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有关区县)
2.推广“政府+村集体经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低收入户”等组合帮扶模式,完善新型经营主体与低收入村、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增强低收入户收益的持续性和稳定性。(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有关区县)
3.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鼓励有条件的涉贫区县创办扶贫产业园。(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有关区县)
4.引导市级龙头企业与涉贫区县合作创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原料标准化基地。(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有关区县)
5.建立低收入户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确保有劳动能力、有发展条件和发展意愿的低收入户至少有1个中长期稳定增收产业。(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有关区县)
6.建立主导产业补助名录,创新产业发展奖补方式,利用扶贫资金、涉农整合资金发展长期稳定、带贫益贫作用明显的特色产业。(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有关区县)
7.推进低收入村以“三变”改革为重点的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大力推进“三变+乡村旅游”、“三变+民宿经济”“三变+特色农业”“三变+龙头企业”等发展模式,到2020年创建“五个美丽”样板村100个、特色民宿50个、市级乡村旅游示范村10个。重点打造100个低收入增收示范村,扶持100个低收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实现低收入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有特色优势主导产业,力争到2020年消灭集体经济“空壳村”。(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局、各有关区县)
8.建立完善市县(区)两级技术专家信息库,组织开展定点、定向、订单式免费培训。在低收入村建立产业脱贫服务站,指导低收入户发展产业。完善产业脱贫技术服务110指挥体系,在每个低收入村组建“四个一”乡土人才引领队伍。(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有关区县)
9.推动批发市场、电商企业、大型超市等市场主体与低收入村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支持供销、邮政及各类企业把服务网点延伸到低收入村,推动小农户与大市场深度对接。推广以购代捐扶贫模式,切实解决农产品销售难问题。
(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金融工作局、市供销联社、市扶贫办、各有关区县)
10.健全完善电商发展奖励激励措施,加大与阿里巴巴、京东、苏宁等知名电商的合作力度,大力推广“遂昌赶街模式”,建立完善县(区)、镇(街)、村三级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周至县、蓝田县率先建成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园,各涉农区县至少建成1个县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牵头部门: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各有关区县)
11.到2020年,在全市打造电子商务示范镇街30个,建成电子商务示范村80个,培育知名网销品牌10个、农村电商示范企业20家和百名电商创业明星,实现贫困村电子商务服务站和行政村物流全覆盖。(牵头部门: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各有关区县)
(二)稳步提升农业保险保障水平。
12.支持贫困地区开发特色农业险种,开发扶贫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产值保险、“保险+期货”等新型险种。扩大贫困地区涉农保险保障范围,开发物流仓储、设施农业、“互联网+”等险种,实施费率优惠。(牵头部门:市金融工作局、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有关区县)
(三)高质量落实好扶贫助残行动。
13.大力推进产业扶持助残扶贫行动,扶持适合残疾人特点的产业扶贫模式,确保每个有劳动力的农村贫困残疾家庭至少有1个中长期产业增收项目。(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残联、各有关区县)
14.资产收益扶贫项目要优先安排贫困残疾人家庭,建立多种形式的利益联结机制。(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残联、各有关区县)
(四)大力推进环境整治工程。
15.深入实施贫困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城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各有关区县)
16.开展农业废弃物污染治理和综合利用,到2020年,规模养殖场全部配备粪污处理设施装备,农业秸秆全部实现资源化利用。(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有关区县)
17.加快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到2020年,全市贫困村公共卫生厕所基本达到等级标准,户厕基本达到无害化要求。
(牵头部门: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区县)
18.到2020年美丽人家达到5%以上,贫困村绿化覆盖率高于25%、清洁乡村达到100%。(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各有关区县)
19.将脱贫攻坚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有关区县)
(五)实施人才和科技扶贫计划。
20.全面启动农村实用人才培育工程,建立农村技能类实用人才库,动态登记、跟踪服务,健全完善农村技能类人才知识更新培训制度、职称评定评优制度、科技资金扶持制度等,构建人才培养、选拔、实用、评价、服务的完整体系。(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各有关区县)
21.全面实施农技推广特聘计划,加强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经纪人培育培养,提升创业项目带贫减贫效果。(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有关区县)
(六)做好脱贫攻坚风险防范工作。
22.防范产业扶贫市场风险,优先考虑市场容量和环境容量,对接好农产品的市场去向,防止盲目跟风。(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有关区县)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产业脱贫重要性、艰巨性、紧迫性,把产业脱贫作为当前最重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加强部门沟通协调,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全面加强产业脱贫组织领导和服务保障,确保各项举措精准落地,取得实效。
(二)加大政策支持。统筹整合扶贫资金和产业发展资金,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大调查研究力度,制定精准帮扶政策,为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政策保障。积极衔接乡村振兴战略,谋划贫困地区产业发展长远之计。
(三)强化信息报送。扎实做好帮扶举措和成效的统计、总结工作,按要求及时上报月报、年度总结及专项工作总结等,确定专人负责信息的收集报送工作,确保信息的及时性、有效性。
(四)营造浓厚氛围。各部门要加强宣传工作,利用标语、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媒体等多种手段进行全面、广泛的宣传,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强经验交流,总结、宣传一批典型,营造齐抓产业扶贫工作的浓厚氛围。
(五)严格督查考核。市农业农村局定期对区县农业部门及承担产业脱贫的市级有关部门进行督导考核,并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每年底将各单位产业扶贫工作完成情况作为考核依据,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