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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法规处 发布时间:2026-02-25 16:34

2025年,市农业农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紧密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中心任务,全面加强法治建设,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评估中排名前列,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再次被农业农村部、公安部、中国海警局评为“渔业执法系列专项行动工作突出集体”。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与成效

(一)以务实举措推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有了新提升。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严格落实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局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作为局重要工作重点部署,持续推进,务求实效。一是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会“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常设议题,融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之中,扎实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学研结合,学以致用,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二是建立局长办公会法治“强基课堂”、局机关“学法提能课堂”和执法队伍“说案讲法课堂”等学法制度,分层次分类别全员定期集中学法,着力提升各级领导干部法治素养。三是系统部署推进法治建设,认真贯彻《中共西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5年工作要点》《西安市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部署要求,对标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体系,结合农业农村实际分解细化工作任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把法治建设融入深化拓展“三个年”活动、聚力打好“八场硬仗”“深化六个改革”等重点工作之中,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四是在全局系统开展“行四问、履四责”活动,以季度考核为载体,对标岗位职责,“行四问”:问各个岗位是否定责、是否知责、是否尽责、是否问责;“履四责”:各个岗位是否及时、正确、充分、完整履行法定职责、“三定”职责、拓展职责,以及|以及其他职责,引导、推动全体干部依法履职。

(二)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科学民主决策水平有了新提升。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三重一大”等制度,建立了法律顾问列席局长办公会涉法议题制度,所有重大决策前都要听取合法性审查意见和法律顾问意见,确保决策合法合规、程序规范。加强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全年审核各类文件72份,开展了两轮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文件清理。制定出台《西安市生猪活体储备管理办法》等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文件前,都依法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确保行政决策合法合规,公正透明。组织开展了《西安市蔬菜基地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在充分调研论证基础上,以废旧立新方式提早起草《西安市蔬菜生产管理条例》草案,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为下一步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效能有了新提升。一是大力推动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做好涉农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动态调整和办事指南优化,做到“清单之外无审批”;大力推进“一网通办”,推动更多高频事项全程网办、掌上可办,丰富一批即时办、免证办、秒批秒办个性化事项场景,涉农政务服务事项共46项,网上可办率、全程网办率、高频事项网办率均达到100%;积极推进“一企一档、一人一档”应用,实现11类许可证照电子化签发与共享,以数字化应用实现“让网络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和企业少跑腿、不跑腿”;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在全市率先推出2个涉农领域“一件事”服务场景,在3个试点(区)试运行,通过流程再造,办理资料减少18.4%,办理时限缩短76.9%,办理环节精简60%,大幅度提高服务效能。我局全年政务服务网上“好差评”满意度达到100%,审批工作保持“零失误”“零投诉”。二是突出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法加强监管,推行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综合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效能,全年抽查种子、农药、化肥、饲料、兽药等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及使用企业(商户)145家次,抽检253批次;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一品一策”治理,严格落实2.0批次/千人抽检目标任务,全市完成农产品定量检测19830批次,定性检测、胶体金抽检23.22万批次,实现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全覆盖,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有力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加大执法监督力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有了新提升。一是执法监督体制机制逐步完善。认真贯彻执行《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办法》,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为抓手,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为核心,健全执法监督机构,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相继制定印发了《规范农业农村领域涉企行政检查十条措施》《关于规范群众投诉举报事项办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规范案件办理期间物证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规范案件卷宗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全面规范执法行为。开展了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督、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以及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专项调研等活动,着力整治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纠正不规范执法行为,市、区县两级农业行政执法机构对2023年以来涉企行政执法案件进行了全面梳理,并结合投诉举报、信访、12345便民热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渠道掌握的问题线索,认真进行执法典型问题排查,建立问题清单,逐一整治纠正,全市自查发现问题8个,全部完成整改,依法注销调离执法岗位人员证件2件。二是行刑衔接和执法协作不断深入。充分发挥“西安市农业农村局西安市公安局行刑衔接办公室”“西安市农业农村局陕西省秦岭北麓人民检察院行刑衔接合作备忘录”等协作机制作用,会同市公安局召开联席会议3次,移送涉刑案件2起;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执法120余次,联合公安机关查处非法捕鱼案件6起。三是行政执法有力有效。在做好日常执法检查监管的同时,开展了绿色农业“蓝盾行动”“渔政亮剑”、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六大专项执法行动,全市出动执法人员9354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3319户次,办结行政处罚案件205起,罚没款143.08万元,有力地维护了农业生产经营秩序。注重执法能力建设,开展“说案讲法”实务培训5期、执法骨干员集中轮训2期,全年培训执法人员420余人次,培训镇街宅基地执法人员13场次1130人次,各级执法队伍执法能力明显提升,我市农业行政执法代表队再次在全省农业综合执法技能竞赛中荣获团体一等奖。

(五)扎实开展普法宣传。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直播平台、村广播等平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营造浓厚的法治环境。认真组织开展了“民法典宣传月”“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实施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专题宣传,常态化开展粮食安全保障法、农业法、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全年发放各类法律知识宣传册、宣传卡10万余份,把法律法规送到千家万户。

(六)依法有效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始终把维护安全稳定放在重要位置,开展了农业农村系统应急资源调查和风险辨识评估,修订了《西安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等3项预案,组织实施了全市“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能力有了新提升。加强与气象、水务、应急等部门沟通会商,发送各类农业气象预警信息320余次,精心指导群众提早做好防御准备,科学处置农业灾情,全年未发生农业重特大灾害和突发事件。完善信访接待与应急处置机制,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各类来信来访,主动研判行业信访问题,因案施策,实施差异化处置,全年含中巡期间共接待来信来访群众和上级交办信访事项共522件(次),全部办结,实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存在问题

今年以来,我们虽然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也还存在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有效化解群众信访矛盾、解决信访问题的办法、措施不足;二是涉农开发区农业行政执法队伍较弱,执法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普法宣传力度不够,宣传方式方法还不够丰富,针对性、实效性和广度、深度有待创新提升。对此,我们将直面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三、2026年工作思路

2026年我市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普法与执法并重,服务与监管融合,预防风险与化解矛盾一体推进,以强有力的法治建设引领和保障农业农村改革发展,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聚焦立法制规,提升制度供给质量。继续推进《西安市蔬菜基地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并围绕农业农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提出立法建议,推动完善地方涉农法规规章体系。

(二)聚焦严格执法,提升监管治理水平。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落细,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聚焦精准普法,筑牢法治乡村根基。创新普法方式和载体,深化“法律进乡村”活动,结合典型案例开展针对性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对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的培育,提升农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

(四)聚焦权力监督,提升政务质量。持续深化农业农村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西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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