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七届人大七次会议
第17070434号建议的答复函
陈卫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宠物经济全链条管理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西安宠物产业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关于您提出的西安宠物产业管理及无害化处理的建议,结合我局职能,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职责分工
市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犬只的检疫免疫和无害化处理等相关管理工作。
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官网公布的职责:“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西安市民政局官网公布的职责:“指导、监督全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社团登记、年检和社团基金会的监管工作,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二、关于规范交易市场
按照职责分工,宠物交易市场、宠物店、繁育基地规范问题,建议由市市场监管局答复,我局将积极配合做好动物检疫工作。
三、关于完善流浪猫狗治理体系
西安市小动物保护协会属于社会团体,归市民政局职权范围,建议由市民政局答复。
四、关于推进无害化处置
当前,我市犬猫等宠物数量急剧上升,病死犬猫宠物无害化处理成为群众的难题和社会的难点。对此,农业农村部门密切关注,加快制定相关政策。2021年,我市在各区县(开发区)设立16家犬尸无害化处理点,方便犬主对犬尸无害化处理。2024年,陕西省出台了《陕西省病死畜禽及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规划(2024-2030年)》。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市印发了市级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布局设立病死犬猫宠物尸体无害化收集暂存点,从服务群众、方便群众的角度出发,更好解决宠物遗体无害化处理的难题。对于未按照《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处理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九十八条规定予以处罚。
由于农业农村部尚未出台宠物殡葬服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也无关于宠物殡葬的法律条文,且宠物殡葬服务管理工作涉及民政、农业农村、环保及市场监管等多个部门,制定宠物殡葬服务管理办法的问题,建议由市人大牵头,并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推进此项工作。
五、下一步工作
关于您提出的意见建议,我局将按照职能职责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尽责履职。持续做好动物免疫检疫及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二是建议立法。我们将您的意见建议及时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反馈,制定宠物殡葬服务管理办法。三是鼓励社会主体参与。积极引导社会机构参与宠物殡葬服务,鼓励企业建立无害化处理设备。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西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