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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农业农村局对市十七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7070387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6-06-16 10:18
类别:B类
西安市农业农村局
签发人:裴靖瑜
市农函〔2026〕43号

对市十七届人大七次会议

第17070387号建议的答复函

齐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保障乡村振兴配套建设用地的建议》(第1707038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盘活农村土地闲置资源”建议

一是关于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规定,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农村村民对依法取得的宅基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仅能利用批准的宅基地经依法审批后建造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2025年1月1日印发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中明确指出:“探索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的有效实现形式。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宅基地,不允许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

二是稳妥开展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加强指导农村宅基地资格权认定管理,协调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推动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进度。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利用农村闲置住宅依法依规发展农家乐、民宿、乡村旅游等,多渠道盘活利用农村闲置资源,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2023年11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完善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的政策体系,促进城市资源要素有序向乡村流动”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文件要求,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推动组建全国首家城乡融合要素交易市场,通过建立“1+9”制度体系及“市、区两级交易,市、区、街、村四级服务”的交易服务体系,推广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应进必进、阳光交易”。不断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水平,最大限度挖掘释放农村闲置资源价值潜力。截至2026年4月底,西安城乡融合要素交易平台正式上线挂牌农村土地经营权交易等20类交易品种,累计成交19类16550宗交易项目,累计成交金额72.42亿元,带动村集体增收47.48亿元,带动农民增收18.01亿元。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借鉴参考您提出的“统筹规划与新增建设用地保障”等建议,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发挥牵头作用,督促推动资源规划部门加快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保障宅基地用地指标等工作,指导镇街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程序、简化审批流程、加快审批进度,不断满足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现实需求。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市农业农村工作。

西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15日

主办单位:西安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1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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