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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农业农村局对市十七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7070382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6-06-19 10:48
类别:B类
西安市农业农村局
签发人:裴靖瑜
市农函〔2026〕51号

对市十七届人大七次会议

第17070382号建议的答复函

荔玲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严守耕地红线筑牢粮食安全根基的建议》(第1707038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提出的建议,帮我们拓展了工作思路,对我市严守耕地红线、筑牢粮食安全根基有很好的指导借鉴意义,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充分吸收采纳。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进严守耕地红线、筑牢粮食安全根基工作,注重耕地保护,有力保障粮食安全。

(一)制定激励奖补政策。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障粮食安全,建立健全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耕地保护激励奖补机制,制定了《西安市耕地激励奖补暂行办法》(市政办发〔2022〕53号),每年确定不多于3个区县、20个镇(街道)作为市级激励对象。对受市级激励的区县给予通报表扬,对受市级激励的镇(街道)给予奖励资金,并选取部分优秀镇(街道)参与省级激励对象评选。调动各级保护耕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行为,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二)完善管理体制机制。依据《西安市“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市政办函〔2025〕66号),建立市级“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试点工作推进机制,统筹划定耕地保护、补充耕地、林草保护、国土绿化等工作,持续推进空间布局优化和功能质量提升。按照《西安市关于全面建立耕地保护田长制的实施方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联合成立田长制专班。田长制专班以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为目标,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夯实耕地保护责任,加强农业用地用途管控,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全面建立以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为目标的田长制管理模式,基本确立网格化管理工作格局,实现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全覆盖。

(三)加强耕地用途宣传。坚持依法依规,坚持目标导向,加强与资源规划部门的密切合作,联合印发了《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的实施意见》《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系列文件,系统安排部署保护耕地工作。坚持统筹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按照永久基本农田、一般耕地的优先顺序,多措并举,充分考虑农民利益,尊重农民意愿和经营自主权,建立种粮农民利益补偿机制,切实保护农民种植收益,引导群众合理利用耕地,监督查处耕地违法行为。

(四)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坚决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和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部署要求,扎实推进逐步把具备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目前,全市现有耕地232.17万亩、永久基本农田145.83万亩,截至2025年底,在永久基本农田内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面积97.01万亩,占永久基本农田总面积的66.5%。根据《西安市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报告(2024年度)》,全市耕地质量平均等级为2.553等,比全省5.661等高出3.108等,较全国平均水平高出2个等级。通过近几年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全市耕地质量进一步提升,粮食安全根基更加稳固。一是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升,抗灾减灾能力明显增强,实现大灾少减产,小灾不减产,无灾多丰收;耕地产出能力增强,粮食产能一般可以提高10%-20%;资源利用效率将显著提升,肥、药、水的利用率一般提升15%-30%;农业综合效益将明显改善,高标准农田亩均节本增效500多元。二是耕地质量明显提升,经耕地质量评价,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抗旱减灾能力进一步增强,灌溉能力平均提升10%,灌溉覆盖面普遍达到80%以上;耕地地力有效提升,全市耕地土壤有效磷含量平均提升2.81mg/kg,土壤速效钾含量平均提升22.1mg/kg,耕地质量等级从2.96提升至2.5527,2020年至2024年,五年间耕地质量等级提升0.4073个等级;建设农田生产道路,为机耕、机收、农业物资运输提供了便利条件。三是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显著增强,有效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2011年以来,全市高标准农田项目累计新打机井7224眼,按照每眼机井可覆盖150亩灌溉面积测算,可增加灌溉面积1083.60万亩;建设“U”型渠系1328.55公里,地埋暗管4108.93公里,实现节水灌溉面积约77.30万亩;建设田间生产路1028.72公里,为机耕、机收、农业物资运输提供了便利条件;架设供电线160.83公里,铺设变压器 445个,增强了农田用电保障能力。

(五)有序推进耕地“非粮化”退出。一是因地制宜推进耕地“非粮化”退出工作。严格规范永久基本农田上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坚决遏制新增“非粮化”耕地,有序退出已有“非粮化”耕地。引导新发展林果业上山上坡,利用“四荒”资源,让地于粮。二是因势利导协同开展耕地保护执法。积极开展基本农田“非粮化”执法检查。巩固“大棚房”清理整治成果,加强农业设施用地监管,发现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大棚房”问题,依据职责查处或反馈相关部门,严防“大棚房”问题反弹。督导区县、开发区执法机构做好相关问题调查处理移交和结果反馈,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三是加大撂荒地调查和利用力度,持续开展撂荒地整治,保护耕地面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编印关于耕地保护、利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白卡”;加大撂荒地复耕复种力度,认真组织开展零星撂荒地块、农业园区内撂荒地块、“大棚房”整治腾退出但还未复耕复种地块的排查;进一步加大巡查监督力度,建立分片退查、包干负责的防止耕地非粮化和耕地撂荒巡查机制,推进撂荒地统筹利用,加强巡查,确保问题早发现,早消除。

(六)增强耕地保护意识。广泛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耕地保护、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各级农业干部和农业生产经营者保护耕地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耕地保护行动的良好氛围。加大日常巡查检查力度,对耕地各种破坏活动及时监督举报,并积极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您的建议对我局当前工作有很强的指导意义,我们将继续推进落实。

(一)发挥田长制作用,强化耕地保护工作。根据《西安市关于全面建立耕地保护田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办发〔2022〕16号),不断健全田长制管理体制机制,全面建立以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为目标的田长制管理模式,实行网格化管理,实现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全覆盖。到2026年,田长制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耕地面积总量保持稳定,永久基本农田科学合理布局、质量合格,利用水平明显提升,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基本稳定。

(二)做好规划引领,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全面国家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为目标,依照西安市“三区三线”中永久基本农田位置、西安市“十二五”以来建设高标准上图入库基础数据、国土“三调”调查结果,对于西安市各区县内未实施高标准农田区域,按照全面建成的目标要求,制定《西安市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强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不断提升耕地质量,严守耕地红线,打牢粮食安全生产根基。

(三)强化监管工作,保障粮食生产能力。一是加强田长制、“非农化”“非粮化”等政策宣传,提高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广大人民群众耕地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耕地保护氛围。二是强化耕地监管工作,明确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区县农业农村部门、镇街政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监管责任,严格制度规定,共同推进耕地保护工作,切实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关于严守耕地红线筑牢粮食安全耕基的建议》,希望您一如既往的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市“三农”工作。

西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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