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
第5号提案的答复函
民革西安市委员会:
贵委员会提出的《关于持续改善我市农村人居环境的建议》(第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衷心感谢对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关注与支持。近年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先后出台《西安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2018-2020)行动方案》《西安市新一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方案》,成立了由书记和市长任组长的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系统谋划,高位推动,全市域推进“清洁乡村”,重点开展农村环境“三大革命”和村容村貌治理,着力打造具有西安特色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
一、工作成效
“十四五”以来,西安市委、市政府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深入实施“千村示范、全域提升”工程,统筹推进厕所、垃圾、污水“三大革命”和村容村貌提升。全市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达93.2%,生活垃圾有效治理自然村占比100%,生活污水治理率达56.2%,村庄绿化覆盖率稳定在35.48%。全市147个村入选首批省级示范村,农村人居环境整体面貌显著改善,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
二、主要做法
(一)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常态化以“扫干净、摆整齐、清污淤”为目标,全域推进村庄清洁行动,集中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村内沟渠、畜禽粪污等农业废弃物,依法清理私搭乱建、残垣断壁,整治乱堆乱放、乱贴乱画。坚持“微改造、精提升”理念,因地制宜打造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等小微公共空间。
(二)加大投入,补齐短板。“十四五”期间,中省市及区县累计投入79.68亿元,其中区县投入46.33亿元。对偏远、基础薄弱的村庄,在项目安排、资金分配上予以倾斜,优先解决垃圾收运、污水治理、户厕改造等人居环境短板问题。目前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实现全覆盖,生活污水治理率稳步提升。
(三)强化长效管护机制。深入推进“五有”(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长效管护,全面推行“网格化”“积分制”“门前三包”等制度,建立问题台账和销号管理,定期开展市级暗访督查,防止“整治—反弹—再整治”的循环。
三、对所提建议的采纳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提出的“全区域提升人居环境整治成效”和“发挥村民主体作用”等建议,我们已采纳,在《西安市2026年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行动暨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要点》进行体现。
(一)全域提升人居环境整治成效
2026年,实现城镇开发边界外农村区域规划管控全覆盖,持续深化农村“三大革命”和村容村貌提升。
1.垃圾治理方面。由市城管执法局和市供销联社牵头,落实自然村生活垃圾收运比例保持100%,巩固“村收集、镇转运、区县处理”体系,推进供销社再生资源回收网与环卫清运网“两网融合”,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
2.污水治理方面。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完成72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和34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健全治理机制,提升设施正常运行率。
3.厕所革命方面。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按照农业农村部制定的《农村户厕改造指南》要求,开展700座卫生户厕新改建工作,推进“进院入户”,探索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长效管护机制。持续开展“问题厕所”排查整治。
4.村容村貌方面。市住建局、市林业局牵头,开展“四旁”绿化、见缝插绿,打造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建设3个“三化一片林”森林乡村,规划建设生态停车位等小微公共空间。开展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推广“印象关中”等宜居农房图集,保护传统村落风貌。
(二)充分发挥村民主体作用
1. 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社会工作部牵头,全面推广“门前三包”、积分制、红黑榜、村规民约等做法。2026年开展新一轮村规民约修订,深化“五美庭院”建设,常态化开展“扫干净、摆整齐、清污淤”村庄清洁行动。
2. 吸引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工商联等按职责分工,推进“百校联百县兴千村”行动,实施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深化“万企兴万村”行动,引导社会资本投入。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以“千万工程”为引领,以2026年工作要点为抓手,坚持“片区化推进、分类施策、群众主体、长效管护”,加强对偏远、薄弱村庄的帮扶指导,定期开展市级暗访和观摩评比,推动全市农村人居环境转变,确保所有村庄在“十五五”开局之年基础更牢、成色更足,让广大农民群众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
再次感谢贵委员会对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继续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西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