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七届人大七次会议
第17070057号建议的答复函
杨选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制定西安市村改居社区治理标准 推动农民变市民“转的稳、过得好”的建议》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农村集体经济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对照建议,结合我局工作职能,我们认真进行了研究,现函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历次来陕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农村集体经济和农民“双增收”为目标,统筹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以及农村资源资产盘活利用等工作,务实推进城中村改造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的规范管理,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合法权益。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西安市自2017年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截至2020年基本完成了各项改革任务。一是全面开展清产核资。建立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清产核资工作的指导意见》《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办法》等文件。目前,全国每年组织开展一次清产核资,摸清底数的同时,逐步规范日常管理制度。二是科学确认成员身份。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等因素,以审慎的态度完成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统一确认工作。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颁布实施,逐步完成“新旧”政策的有序衔接。三是合理推进股份改革。逐村制定村集体股份改革方案,对于股份改革中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实行民主决策,坚持“四议两公开”“双三分之二”等议事原则,有效保障了集体成员的合法权益。四是规范治理机制。及时制定印发了《西安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规定》《西安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重点工作指导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宣传贯彻落实方案》等,建立了规范有效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治理机制。
(二)持续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为解决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夯实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基础,自2022年8月开始,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清理农村集体经济合同、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累计排查整改问题合同7.7万余份,增加集体经济收入17.92亿元。创新与第三方金融机构合作在全省率先建成并投入使用覆盖全市177个街(镇)的资产监管运营服务中心,进一步强化人员保障力量。推广使用集体资产监管“三资三化”平台与“三资公开”手机APP,实现“一网通办通管、监督一键直达”。累计录入4673个组织、5.95万份集体经济合同、389.5亿元固定资产,834.6万亩集体土地纳入平台监管,50.8亿元资金实现银农直连支付,200.8万名群众使用“三资公开”APP,群众参与监督更加便捷高效。
(三)积极建立健全交易平台管理机制。为挖掘转化农村资源资产的资本价值,增强农村经济发展活力,2023年,我市成立了全国首家城乡融合要素交易市场,建立“1+9”制度体系及四级城乡融合要素交易服务体系,建立完善农村资源交易审核机制,推动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应进必进、阳光交易”。以城六区(新城、碑林、莲湖、灞桥、雁塔、未央)为例,因城中村、城改居社区集体资产量大,保值增值效果尤为明显,年度成交9636宗交易项目,成交金额26.84亿元,累计成交10675宗交易项目,成交金额47.16亿元。同时,我们积极搭建农企对接平台,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与龙头企业开展合作,举办推进更高水平乡村振兴项目集中签约推介发布活动3次,已签约重点项目132个,签约金额12.51亿元,带动132个村集体经济组织、8.2万余名群众增收。
二、下一步打算
(一)积极做好“新法”的贯彻落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陕西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压实区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责任和街办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监督管理主体责任。同时,我们将监督指导区级有关部门,结合城中村、城改居社区的发展实际,进一步完善优化集体经济组织运营制度、规范管理制度程序。在今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换届选举过程中,我们严格落实中省政策要求,积极稳妥推进与村(社区)两委的“一肩挑”,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同时按照中省安排,探索“职业经理人”模式,逐步化解村(社区)两委与集体经济负责人之间的管理矛盾问题。
(二)开展城改村集体“三资”专项摸排整治。为进一步规范城中村改造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全面摸清城改村集体“三资”底数,有效防范基层廉政风险,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合法权益,结合城中村、城改社区资产量大、历史遗留矛盾问题突出的实际,我局会同市纪委、城棚改、资源规划等部门,对全市范围内已完成、正在实施城中村改造以及涉及集体土地征收项目的进行全面摸排,围绕审批、产权调换、资产处置、运营管理等关键环节,全面核查集体“三资”管理、移交、收益等情况,彻底厘清城中村、城改社区等资产家底,为后续规范管理夯实基础。
(三)深化数字赋能,强化平台运用。持续推进城乡融合要素交易市场建设,向秦农银行、农投集团印发《关于加快西安城乡融合要素交易市场与秦农银行深度融合相关工作的函》,推动出台《西安融合要素交易市场与秦农银行全面融合工作方案》,持续推动“三资三化”管理平台开发建设以及与城乡融合要素交易平台互联互通,强化平台业务预警模块和纪委监督模块功能衔接,推进预警业务督办处置。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壮大增厚制度机制保障。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您能继续给我们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帮助我们持续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规范管理。同时,我们也会积极配合民政等部门,积极完善村改居社区的治理机制,推动农民变市民“转得稳、过得好”。
特此函复,顺致谢意!
西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