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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农业农村局对市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第515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6-07-03 17:13
类别:B类
西安市农业农村局
签发人:裴靖瑜
市农函〔2026〕103号

对市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

第515号提案的答复函

张春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构建无人机在智慧农业的场景应用的建议》(第515号)已收悉。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提案精准指出了当前低空经济和农业领域的发展现状,并就推动低空经济在西安农业领域的深入应用提出了系统性、针对性强的对策建议,对我们进一步完善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提升工作质效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有关处室和局属单位就相关事项进行认真梳理和学习研究,现结合我局职责职能,就您建议中涉及我局的工作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政策支持体系”的建议

您提出的制定农业低空经济专项政策,设立专项资金。通过政企协同支持研发推广,并对农户使用无人机巡田、监测等费用给予财政补贴,降低应用门槛的相关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2025年2月,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出台了《陕西省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这是2024年国家新一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出台以来,首次针对农用无人机购置补贴出台的专项惠农惠民政策,方案对农用无人机进入补贴的产品条件和机具生产企业条件提出了明确要求,扩展优化了农用无人机补贴的机具分档和补贴标准,增加了装载30L以上和50L以上大容量药液箱无人机的补贴标准,比如20-30L多旋翼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补贴标准由2024年的6000元提高9000元,50L以上多旋翼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补贴标准达到了14400元。同年,西安市农机监理与推广总站牵头制定的西安市地方标准DB6101/T 229-2025《植保无人飞机防治粮食作物病虫害技术规范》,由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发布,并于6月28日起正式实施。此技术规范的发布实施,实现了我市农业机械化领域标准化零的突破,让农业植保飞手作业有“规”可依,为植保无人飞机防治粮食病虫害提供科学规范的指导。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充分利用国家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支持我市农民群众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置和使用农用无人机。加大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支持力度,推动农用无人机换代升级。加强农业领域低空经济发展项目储备,在国家“两重”项目、地方专项债申报时予以支持。鼓励把农用无人机开展飞防、飞播等作业服务,纳入农业社会化服务补助范围。鼓励金融机构开发低空经济相关金融产品,如农用无人机购置贷款、租赁、抵押等。鼓励开发农业农村领域低空经济商业保险产品,探索针对农用无人机作业意外事故,以及农作物药害造成损失的商业保险产品。

二、关于“推动技术创新与应用”的建议

您提出的支持本土企业与高校共建技术创新中心,重点突破高精度监测、智能识别、自主作业等关键技术的相关建议,切中未来低空经济和智慧农业发展的重心。2021年,西安市遭遇多年不见的强秋淋天气,临潼区实施农用无人机飞播作业3.5万亩,解决了因积水导致农机无法下地播种的难题。2024年,我市春耕生产投入植保无人飞机近800架,植保无人飞机通过导航和变量喷洒技术,减少漏喷重喷,药液利用率提高30%,避免人工接触农药的风险,日均作业面积超500亩/架,效率是人工的20倍以上。同年,由西安嘉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与西安农链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的果园植保专用无人机在灞桥区首次亮相,该款无人机其效率远超传统人工喷洒,能将作业周期大幅缩短数倍乃至数十倍,载荷方面,综合拉力超300公斤,携带农药肥料充足,单次飞行覆盖范围广,有力推动果园精准作业。功能上,除喷药外,还具备种子撒播、货物吊装、果园除雪及果树防霜冻能力。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强化产学研用协同技术攻关。支持企业、高校(如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联合攻关,进一步拓展农用无人机遥感、农情监测等方面的应用,基于遥感技术,对大面积的农田和土地进行高空航拍,及时对病虫害、作物长势、农田灌溉等进行监测,提升农业生产管理水平。

三、关于“建立示范推广机制”的建议

您提出的关于选取灞桥樱桃种植区、长安区神禾塬粮食主产区等典型区域,建立应用示范区,打造可复制的“西安模式”的相关建议非常具体,非常贴合西安农业实际。近年来,围绕全市粮食稳产增产任务,市农业农村局充分利用涉农资金项目和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加强农用无人机在智慧农业领域的装备更新。截至2025年年底,据陕西省农机化年报统计,我市植保无人机拥有量达844架,每年植保作业面积平均超过300万亩,并呈逐年增加趋势。各相关涉农区县(开发区)依托农机专业合作社等社会化服务组织,积极组建植保无人机飞防作业队,同步开展无人机绿色防控技术推广应用工作,在春耕、“三夏”“三秋”等重要农时参与“一喷三防”、植保施肥等作业,提升我市粮食病虫害综合防治能力,满足农户多样化需求,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积极拓展农用无人机典型应用场景,建立示范推广机制。

一是巩固“农用无人机+植保、施肥”等农业生产应用场景。鼓励和支持我市临潼区、长安区、鄠邑区、蓝田县等粮食主产区县建设一批低空飞行农业装备作业引领区,分作物分区域分环节举办现场演示活动,按照宜飞则飞、应飞尽飞原则扩大农用无人机生产作业,稳定小麦、玉米等主要农作物病虫害飞防作业覆盖面。除了常见的大田作物播种,还可用于一些特殊作物的播种,如在丘陵山区的中药材种植基地,利用无人机进行种子播撒,提高播种效率和均匀度,减少人工成本。针对不同地形和作物需求,开发更精准的施肥方案。例如在果园中,根据果树的生长状况和土壤肥力,通过无人机进行精准施肥,实现肥料的合理分配,提高肥料利用率。

二是拓展“农用无人机+农林监测”智慧管理应用场景。主要在高标准农田建设地理勘测、田间遥感监测方面,利用无人机搭载的多光谱、高光谱传感器等设备,对农田进行长期监测,建立农田的数字档案,为农业生产提供全面的数据支持。例如在粮油、果蔬、林草种植基地,通过分析无人机监测数据,预测作物的产量和品质,发挥“空中侦查员”“数据收集员”“网络通信员”作用,为农业生产决策提供依据,服务农田设施建设和农业生产管理,支持“农用无人机+智慧农场”建设。

三是积极探索农业运输环节应用场景。在交通不便的山区等地区,利用无人机进行农产品的运输,将采摘的水果、蔬菜等农产品从产地快速运送到集散地,减少运输时间和成本,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将农药、化肥、种子等农业生产物资从仓库运送到田间地头,特别是在一些大型农场或偏远地区,无人机运输可以提高物资配送的效率,降低运输成本。

四、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培育市场主体和人才”的建议

您提出的在农业重点区域规划起降场和数据基站。依托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等节点复用资源,降低成本和设立农业低空经济产业园区,形成产业集群以及联合高校与企业开展复合型人才培训,并加强对农民的实操培训,提升新技术接受度的相关建议,切中了我市农业低空经济领域发展的短板和不足。我们也深切地感受到,目前,西安市农村及偏远山区5G网络、低空通信网络覆盖还不足,无人机起降点、智能换电站等配套设施分布不均,难以满足农业无人机高频次、长距离作业需求。同时农用无人机驾驶员培养机制和管理制度都处于刚刚起步阶段,相关的专业培训机构和培训人员都很紧缺,缺乏专业化、系统性培训。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将农用无人机的作业环境建设纳入到农村、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的考虑范围之内,减少农用无人机的作业安全隐患。与区域农事综合服务中心配套,建设集整机销售、租赁、配件提供、维修保养、报废更新等功能于一体的农用无人机服务中心。强化低空飞行农业装备管理、推广、安全监理等专业服务能力。

二是构建低空经济领域农业服务体系。鼓励我市本地企业与高校共建低空飞行农业装备人才培养和实训基地。强化农用无人机操作人员培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批持证操控员,遴选一批操控培训教员。重点培养扶持技术能力强、管理制度先进的专业服务组织,促进农用无人机产业的发展与完善。

以上是我局对本次提案的答复,其中如有不尽完善之处,恳请批评指正。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共同推动我市乡村全面振兴迈上新台阶。

西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2日

主办单位:西安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109号

电话及传真:029-67097504 029-67097469(值班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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