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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农业农村局对市十七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7070334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6-07-24 10:38
类别:B类
西安市农业农村局
签发人:裴靖瑜
市农函〔2026〕117号

对市十七届人大七次会议

第17070334号建议的答复函

佘红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蓝田三农工作及农业项目政策支持力度的建议》(第033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为全市粮食安全、农业产业发展、秦岭生态保护所付出的巨大努力和作出的重要贡献。您提出的关于在“秦岭保护+耕地保护”双重刚性约束下,给予蓝田县差异化政策补偿与倾斜支持的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吸纳。当前,正值全市“十五五”农业农村规划编制和重大项目谋划启动的关键窗口期,这为我们系统研究制定全市产业布局、进一步回应您的关切诉求提供了重要契机。

一、关于“设立‘生态+耕地’双重补偿导向的农业专项资金”的建议

在资金使用方面,西安市财政局、西安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的《西安市市级财政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明确,市级财政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农业公共及服务保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业机械化发展、农业灾害防控救助、农村综合改革、市级配套等方面,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农业生产设施建设和改造提升也涵盖其中。在资金分配方面,加强和规范市级财政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重点在农业农村专项资金的分配上,采取因素法进行测算分配,选取“直接相关、客观量化”的因素,合理确定权重系数,统筹考虑政策任务因素、政策倾斜因素、工作绩效因素,特别是兼顾耕地面积、粮食产量、农业产值等基础资源因素,确保各涉农区县(开发区)在资金分配中获得与其因素相匹配的资金倾斜支持。

二、关于“支持发展‘不与粮争地、不越生态线’的特色山地农业”的建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的战略部署,将以“十五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编制为契机,坚持因地制宜、错位发展,指导涉农区县(开发区)紧密结合实际,特别是蓝田县重点突出“绿色有机、生态农业”,科学确立首位产业、发展定位与实现路径,并纳入全市“十五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总体产业布局。同时,“十五五”时期将以产业为基础、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重点从资源集聚(水土、种质、劳动力等要素可共享)、功能互补(片区内村庄在产、加、储、销等功能上可协同)等方面考虑,各涉农区县(开发区)可根据实际科学划定片区范围,将地域相邻、产业相近、优势互补的多个行政村整合为发展单元,通过统一规划、资源聚集、产业联动,变“分散运营”为“集群作战”,变“资源碎片”为“集中优势”,切实整合资源、协同发展。

三、关于“降低涉农基础设施项目入库门槛,实行山区县‘打包制’”的建议

指导各涉农区县(开发区)坚持“先有项目再安排资金”原则,提前研究谋划、常态化储备项目。特别是对涉及多个行政村的小型灌溉、产业路、烘干仓储等同类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地域相近、功能同类”原则进行整合打捆、统一立项,鼓励谋划整县域、整镇(街)项目,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优化项目管理流程,对“单个项目连片面积”“新增设施农业规模”等,在绩效评价和后续资金安排中给予合理考量。同步做好统筹协调、分类指导,积极协调项目要素保障部门,及时打通农业农村领域项目建设堵点难点,解决好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发挥投资效益。同时,坚持质效第一的原则,充分考虑农业农村发展实际和财力可持续的要求,避免可能新增过剩的重复建设,以及超越实际需要的无效投资。

四、关于“建立‘工业反哺耕地保护县’定向协作机制”的建议

蓝田县作为市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近年来在市县两级协同推动下,蓝田紧紧围绕产业增效、群众增收目标,持续优化常态化帮扶政策和工作体系,取得了明显成效。下一步,将持续完善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帮扶格局,着力推动社会组织合力团帮扶力量向产业培育、就业稳岗、消费帮扶、人才培训等领域精准发力,切实形成“政府搭台、多方参与、群众受益”的共建共享局面。依托“万企兴万村”行动,聚焦农业产业化企业梯队建设,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的同时,鼓励企业在蓝田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乡村旅游、电商物流等环境友好型产业,形成“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紧密联结链条,让企业资金、技术、人才优势与乡村资源、劳动力优势精准对接,切实为蓝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汇聚更强大合力。

五、关于“支持蓝田开展‘耕地保护引领型’城乡融合改革试点”的建议

“十五五”时期,将坚持以农村集体“三资”盘活利用行动为载体,持续巩固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成果,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盘活农村闲置资源资产,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积极运用“财政政策+金融工具”强化扶持,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和财政支持政策,重点支持粮食生产和优势特色农产品规模化、标准化、设施化、绿色化、数字化。聚焦城乡要素双向流动,守住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不断推进农村改革,成熟一项推一项。

同时,为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区建设促进会工作的意见》(陕办发〔2024〕12号)精神,由西安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级相关部门筹建西安市老区建设促进会,指导蓝田县成立县老区建设促进会。市县两级老区建设促会作为社会组织,将发挥参谋助手和桥梁纽带作用,有力促进蓝田县加快发展。

西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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